為了確保退休人員安享晚年,長沙社保局根據國家規定對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又一次進行了調整。本次調待后,長沙市月人均養老金突破2000元,市本級人均養老金達2301元,人均增加206元。下面我們就來詳細了解一下長沙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長沙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調整時間】:1月1日起
【調整原則】:普遍增加,適當傾斜
【調整對象】: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
普遍增加:
1、全部增加: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2、按繳費年限增加: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5元。
【備注】:
1、繳費年限包含視同繳費年限,不折算工齡,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
2、原工殘退休人員按上述辦法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不足187元的,按187元調整增加。
適當傾斜:
1、根據年齡適當增加:
a、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至80周歲以下: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b、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或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2、對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群適當增加:在桑植縣、江華瑤族自治縣、城步苗族自治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吉首市、瀘溪縣、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退休并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還將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