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發基本養老金時,按下列公式計算:
(一)統籌養老金的計算公式:
統籌養老金=(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公式為: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對應的計發月數
式中“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為:
(三)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建立前實際繳費年限)×1.4%
(四)統籌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中的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為參保人本人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參保人本人當年繳費工資指數為本人當年繳費工資總額除以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員,其視同繳費年限每年的指數均視同1.0。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計算公式為:
ā=(X1/C1+X2/C2+X3/C3+……+Xn/Cn)÷N
式中ā為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X1、X2、X3……、Xn為參保人退休前1年、2年、3年……n年當年本人繳費工資總額;
C1、C2、C3……、Cn為參保人退休前1年、2年、3年……n年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N為參保人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以“年”為單位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參保人退休當年不計算指數,但繳費月數計入繳費年限。
提前退休不再執行每提前一年減發2%養老金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