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務員展示工資條。(資料片)
對企業人員來說,他們期待的是,此次改革能夠填補養老金差距的鴻溝,實現社會公平;但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最關心的卻是,他們的退休待遇會不會降低。如今已經50多歲的人更會擔心,從現在開始繳費到退休,養老金賬戶里才攢幾個錢?60歲退休,養老金計發月數為139,這是否意味著退休金只能領到70多歲?對這些熱點問題,本報記者采訪了權威社保專家。
差距會縮小嗎? 企業也有年金,但是老板不愛交
“這跟我之前的預測基本吻合,通過養老金并軌,迅速填平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之間的養老金待遇鴻溝,不太現實。即便從制度上并軌了,也難以從結果上并軌。”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認為,加上12%的職業年金,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終領到的退休金非但不會少,反而有可能更多了。
“有些人可能會說,企業早就有年金了,但是我想問,有幾家企業愿意為自己的員工繳納企業年金?”唐鈞分析稱,機關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是強制繳納的,且有12%的統一繳費標準,但是目前企業年金還只是個花架子,政策上沒有強制性,現實中缺乏操作性。企業年金試行方案中,對于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并未作出強制性規定,只是規定了每年繳費的上限,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12。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一般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6。除了一些壟斷央企之外,很少有企業能負擔得起,或者即使有錢也不愿意花。
省城一位社保部門的工作人員解釋,在北上廣深等發達地區,企業年金制度實行得較多,像濟南的企業執行年金制度的較少。
不過,職業年金也并非一無是處。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研究員房連泉說,這個并軌應該是平穩“轉軌”,而不是一蹴而就,畢竟有很多人在機關工作二三十年了,如果一下退休金少很多,可能會引發社會問題,同時也會給改革帶來更大阻力。職業年金相當于改革的潤滑劑,有助于實現平穩過渡。
房連泉還提到,改革都是循序漸進的,養老金從制度上實現并軌已然是破冰之舉,為以后進一步消除差距,最終實現養老金待遇公平化奠定基礎。
此外,還有專家認為,職業年金可以充當反腐利器,如果官員有貪腐等違紀違法行為,可以取消其職業年金,幾十萬養老錢打水漂,對腐敗官員具有震懾意義。
已經50歲的公務員會吃虧嗎? 此前視同繳費,發放過渡性養老金
“此次并軌,對‘老人’、‘中人’、‘新人’的影響差別很大。”房連泉說,他注意到,《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的決定》雖然剛剛印發,但是文末注明“本決定自10月1日起實施”,這就意味著《決定》具有追溯效力。“老人”是指,在10月1日《決定》實施之前,已經退休的機關事業人員;“新人”則是指,在10月1日之后正式入職的機關事業人員;而“中人”則是指在10月1日之前已經參加工作,《決定》實施之后才退休的機關事業人員。
房連泉說,跟上世紀末的國企改革類似,此次并軌也遵循一個原則,即“‘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平穩過渡”。“老人”還按照并軌之前的方式計發退休金,“新人”則完全按照《決定》規定,其退休金將由基礎養老金和職業年金兩部分構成,關鍵是“中人”如何平穩過渡。
《決定》將“中人”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后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另一種是《決定》實施后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
房連泉說,假設一名公務員25歲入職,《決定》實施時45歲,那么他就是一個標準的“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中人’”。如果60歲退休,他的基本養老金將分為兩個部分:每月工資的8%累計的個人賬戶和單位每月繳納20%的統籌賬戶。屆時,按照既定的計發算法領取。
但是這存在一個問題,并軌時年齡越大,實際繳費年限就越短,個人賬戶中的累計金額就越少,那么繳得少,會不會導致其退休后領取的養老金變少?
“他們此前已經工作了那么多年,如果補繳養老保險,資金缺口太大,如果按照未繳費處理,那么對其多年的勞動有失公允,所以通過發放過渡性養老金,實現平穩過渡。”房連泉說,根據《決定》,“中人”之前的工齡可以視同繳費,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但這一塊如何計發尚待進一步出臺細則,或者參照國企改革的做法。
也就是說,如果職工小明是個“中人”,在其退休后領取的退休金中,除了基本養老金之外,還有一份過渡性養老金。并軌時小明的年齡越大,在其實際領到的退休金中,基本養老金占到的比例就越小,過渡性養老金占到的比例就越大。
還有5年就退休,繳費時間會不會太短? 視同繳費那些年也算累計繳費年限
對于《決定》實施后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新方案指出,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下稱《規定》執行。假設小明今年55歲了,到60歲退休時,他只能再繳費5年了,這該怎么辦?
根據《規定》,有三種處理方式:一是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或者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二是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而這個待遇相對比較低;三是可以申請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以上三種方式,對公務員都不是好的選擇。”但是房連泉同時解釋稱,實際上,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中人”非常罕見,因為這個累計繳費年限包含視同繳費年限。
也就是說,如果小明30歲以后就長期在機關或者事業單位工作,到55歲時,他的視同繳費年限已經達到25年,到60歲正式退休時,他的累計繳費年限達30年。當然,小概率事件是,小明46歲以后才轉入公務員隊伍,此前又沒有交過保險,那么他可就“攤上大事”了。
相比之下,像小明這樣的“中人”最該擔心的是,養老金并軌后,此前他所在的機關單位沒有繳納過職業年金,這就意味著,他退休后只能領到基本養老金和一部分職業年金,退休金就縮水了。不過,房連泉認為,為了保持相對公平,將來人社部很可能會出臺解釋辦法,“中人”的職業年金也可以視同繳費。
60歲退休,只給發139個月退休金嗎? 活得久領得多,個人賬戶余額可繼承
《決定》指出,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于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征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這讓很多人覺得很新鮮,原來養老金也可以繼承?
房連泉解釋說,其實這不足為奇,企業人員的養老金個人賬戶也可以繼承,因為這是員工自己掏的腰包,只是從工資里直接扣除了,等老了再返還個人,不論放到哪里,這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財產,當然可以繼承。這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自然也同樣適用。不過,單位繳納到統籌賬戶里的20%,性質就截然不同了。
另外,《決定》還附了一張計發月數的表格,這是什么東西?難道60歲退休,國家只給發放139個月的養老金?剩下的日子怎么辦?房連泉說,計發月數只是一個計算養老金發放金額的重要參數,退休后每個月可以從個人賬戶中領取的養老金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再乘以12個月,因為計發月數是除數,退休越晚,計發月數越少,每年拿到的退休金額就越多。
房連泉進一步解釋說,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只給發放相應月份數的退休金,只要退休人員在世,就可以繼續領退休金,因為計發月份根據社會平均壽命算出來的,有活得久領錢多的,就有活得短領錢少的,而統籌賬戶是一個可以調劑使用的資金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