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并軌需要理性對待
23日,國務院副總理馬凱代表國務院向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作關于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稱,機關事業單位與城鎮職工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公務員養老保險由單位和個人繳費。
目前執行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是2008年初國務院通過的,已經執行了7年。此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已經獲中央高層批準,標志著實施了長達二十年之久的養老金“雙軌制”壽終正寢。養老金“并軌”,打破了舊有的制度藩籬,無疑是在新的形勢下改革新課題,其實這也是進一步推進改革,盡顯我國社會公平的重大改革,其里程碑意義盡在其中了。
改革現有的養老金制度,實際也是一項隱性福利的祛除。尤其這項改革將在機關與事業單位實行,對于機關和事業單位來說,他們手中端起的鐵飯碗最后一層鍍鐵也脫落了。機關事業單位與城鎮職工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一經實施,在機關事業單位,公務員也要繳納養老保險,這樣現有的養老“體制內”的福利優勢就會喪失殆盡。
歷史造成的問題,只能歷史性地解決。機關及部分事業單位,之所以依賴財政養老,并享有較高的養老金,有當年的老干部離退休顧慮,也有一定的擴大內需的考量。并且,這一群體的利益切割,確實直接關乎社會的安定,不得不采取漸進式策略,沒辦法一蹴而就。同時,累積下來的矛盾,比如新人、老人的區別,都還需要細則來審慎推進,離不開時間上的寬容。
同時應該看到,養老保險改革,既有動力,也有阻力,不但需要漫長的時間,還要推進而行,由此可見,其難度可想而知。再說,全國各地的情況千差萬別,不可能一刀切。因為東西部,中西部,南北之間都有一些問題,中西部的基層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只有兩千塊,如果按照規定來執行,可能吃飯、生存都成問題。因而地域之間差別,需要認真理性對待,決不能一刀切,需要一個協商過程。
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確是體制改革的重大舉措,然而,并不意味著機關、事業單位從此就可以減肥。不過對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的待遇來說,養老金“并軌”當屬破除等級觀念、彰顯公平正義的應有之舉。這樣,“體制”卸掉了自我麻痹的鎧甲,將去迎接更加清晰更為明亮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