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月1日起,我省無雇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繳交養老保險費基數按1600元執行,即月繳交養老保險費增加60元。這是記者日前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的。
省人社廳、財政廳、地稅局聯合近日印發的《關于做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征收基數管理問題的通知》中還明確,用人單位及其參保職工應以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計算繳交養老保險費。
用人單位及其參保職工只有按政策規定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才能將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勞動者工資標準支付,并以最低工資標準作為繳費基數;參保單位工資基數難以確定的,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按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征繳。參保職工符合政策性補繳規定的,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基數按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