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一種保險。職工因疾病、負傷、生育時,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如中國的公費醫療、勞保醫療。中國職工的醫療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以減輕企業負擔,避免浪費。那醫療保險繳費怎么交,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怎么算呢?
1.單位和個人繳納比例是多少?
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為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7.5%,職工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隨著經濟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比例可作相應調整。
2.單位和職工個人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用人單位以上一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月繳費基數。單位和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低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以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高于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3.單位怎樣繳費?
用人單位以上一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按7.5%的比例繳納。例:某單位有職工100人,月工資總額90000元,用人單位每月應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為 90000元7.5%=6750元。
4.個人怎樣繳費?
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月繳費基數,按2%繳費,由單位在其工資中按月代扣代繳。例:王某月工資收入為900元,線每月應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為900元2%=18元。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其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代為繳納,退休人員個人不 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5.什么是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
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是醫療保險結算機構為每一個參保人員建立的醫療保險帳戶,用于記錄、儲存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從單位繳費中劃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以供參保人員專項用于支付門診醫療費用,定點藥店購藥費和住院醫療費中個人應當承擔的部分。個人帳戶資金不足支付時,本人用現金支付。個人帳戶資金不足支付時,本人用現金支付。個人帳戶資金不足支付時,本人用現金支付。個人帳戶中的資金節余歸己,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計息。參保人員死亡后,個人帳戶予以注銷,資金余額(含利息)按規定繼承。
6.個人帳戶資金如何構成?
個人帳戶由下列資金構成:
(1)、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2)、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劃入個人帳戶部分;
(3)、個人帳戶利息收入。
7.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是多少?
國務院規定:用人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帳戶。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一般為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個人帳戶的支付范圍和職工年齡等因素確定。
8.20度我市單位繳費劃入個人帳戶比例是多少?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劃入在職職工個人帳戶的比例:從2003年5月1日起按以下標準執行:
職工年滿35周歲及其以下的,以本人繳費基數的0.6%劃入;35周歲以上至45周歲的,以本人繳費基數的0.9%劃入;
45周歲以上的,以本人繳費基數的1.5%劃入。退休人員個人帳戶資金,從201月1日起,按上一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3%的比例劃入。
9.用人單位和參保職工不繳或欠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帳戶怎么處理?
用人單位和參保職工應當認真履行繳費義務,不繳納或欠繳醫療保險費時,職工個人帳戶資金停止計入。個人帳戶的結余資金可以繼續使用。
10.個人帳戶資金主要用于支付哪些費用?
供參保人員專項用于支付門診醫療費用、定點藥店購藥費用、特殊病種門診醫療費用和住院費用中個人應當承擔的部分。
11.個人帳戶的結余資金可否繼續使用?
可以繼續使用。
12.職工在統籌地區范圍內調動工作時,個人帳戶怎么轉移?
職工在統籌地區范圍內調動工作時,個人帳戶隨之轉移。
13.參保人員調離統籌地區范圍或出國(出境)定居時,個人帳戶怎么結算?
參保人員調離統籌地區范圍或出國(出境)定居時,交回《社會保障卡》以后,其個人帳戶資金余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14.駐外地工作人員、異地定居的退休人員個人帳戶資金如何發放?
個人帳戶資金按年結算,由參保單位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后發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