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停了怎么續交?
小編介紹,社保繳費政策,建議您向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咨詢,咨詢電話:12333。
社保中心人士介紹,根據參保人員戶籍不同可分以下情形辦理個體續保手續:
本市戶籍人員離職后,到原單位參保社保經辦機構或戶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接續參保。所需資料:身份證、社?ā艨诓(均需原件)、銀行賬號;
外地戶籍人員:持本市《居住證》人員,到原單位參保社保經辦機構或居住證登記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接續參保。所需資料:身份證、社?ā⒕幼∽C(均需原件)、銀行賬號;第二,未辦理《居住證》人員,到原單位參保社保經辦機構接續參保。所需資料:身份證及社保卡原件、銀行賬號。
【相關政策】201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續)保繳費手續
根據《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自2012年10月15日起至2012年12月20日止,辦理2013年度杭州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含少兒醫保和大學生醫保,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參(續)保繳費手續,F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參保條件和對象
1、已參加2012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的人員;
2、原符合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條件,但未辦理2012年度參保繳費手續的人員;
3、新符合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條件的人員。
二、繳費標準
城鄉居民醫保的籌資標準設1200元和800元兩檔,兩檔的住院和規定病種門診醫保待遇相同但普通門診醫保待遇有所差異,城鄉居民可以選擇其中一檔參保繳費。參保人員按規定繳納(扣繳)城鄉居民醫保費后,可享受201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1、按每人每年1200元標準籌資的,城鄉居民個人繳納400元,市、區財政各補貼400元;
2、按每人每年800元標準籌資的,城鄉居民個人繳納200元,市、區財政各補貼300元;
3、城鎮非從業人員由個人全額繳納醫保費;
4、持有有效期內《杭州市困難家庭救助證》、《杭州市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證》或二級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農村五保戶、“三無”人員、低收入農戶、重點優撫對象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予以全額補助。
三、參(續)保辦理流程
(一)續保人員
符合續保條件的城鄉居民,可直接攜帶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須持本人居民戶口簿)原件與扣繳賬戶至本市工商銀行或杭州銀行的營業網點辦理城鄉居民醫保費委托扣繳事宜,同時可至規定地點(詳見參續保辦理地點,下同)自愿選擇一家居住地附近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為自己的門診定點醫療機構。也可攜帶本人《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險證歷本》或社會保障卡(含市民卡)至規定地點辦理201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續保繳費手續,并可自愿選擇一家居住地附近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為自己的門診定點醫療機構。
(二)首次參保人員
首次辦理參保手續的人員,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一寸近照一張,至規定地點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后領取《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險證歷本》,同時可自愿選擇一家居住地附近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為自己的門診定點醫療機構;也可在規定地點辦理參保資格審核,領取《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險證歷本》并自愿選擇一家居住地附近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為自己的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后,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與扣繳賬戶至本市工商銀行或杭州銀行的營業網點辦理城鄉居民醫保費委托扣繳手續。
(三)免繳人員
符合免繳條件的參保人員,應攜帶相關證件或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至規定地點辦理參(續)保手續。
四、參(續)保辦理地點
1、市區各街道(鎮)勞動保障站;
2、城區醫保經辦機構;
3、市級醫保經辦機構(含杭州市異地人員醫療費報銷大廳、杭州市醫療保險城北服務大廳、錢江新城“市民之家”醫保窗口、市醫保局服務大廳)。
五、辦理銀行委托扣繳所需的資料及注意事項
1、參保人員本人辦理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須持本人居民戶口簿)原件和扣繳賬戶,其中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應由監護人代理開戶。
2、代參保人員辦理的,除提供參保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外,還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扣繳賬戶。
3、至工商銀行辦理扣繳業務的,可以是工商銀行的借記卡、存折;至杭州銀行辦理扣繳業務的,可以是杭州銀行的借記卡、存折。
4、辦理銀行委托扣款時,需提供手機號碼,以便短信通知扣款情況,手機號碼變更的,應及時到銀行網點重新登記。
5、辦理銀行委托扣繳后,參保人員應及時將足額資金存入委托扣繳賬戶中,并保留一定余額,以確?劭畛晒ΑT谖闯蜂N委托扣繳業務前,城鄉居民醫保費均在指定的扣繳賬戶中扣款。
6、201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續)保辦理截止時間為2012年12月20日,請參保人員盡量不要在截止日期臨近時前往辦理銀行委托扣繳手續,以免因業務集中帶來不便。
六、其他
1、參保人員自愿選擇定點在居住地所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服從“雙向”轉診管理規定的,年度內不須承擔門診起付標準,并可按規定報銷相關門診醫療費。
2、符合參保條件,但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201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手續的,視為中斷參保。中斷參保的,可在當年度補辦參保繳費手續,但必須自繳費滿6個月后方可享受該結算年度內剩余月份的醫保待遇,當年度剩余月份不足6個月的,其等待期將順延至下一結算年度,等待期滿且已正常辦理下一結算年度續保手續的,可享受下一結算年度剩余月份的醫保待遇。
3、201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健康體檢時間為2013年1月15日至2013年6月30日。符合參(續)保條件的人員在辦理201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續)保繳費手續后,可在市區各街道(鎮)勞動保障站,市、區醫保經辦機構確定體檢承檢醫院及體檢時間。其中,已辦理城鄉居民醫保費銀行委托扣繳業務的人員,可在扣款成功后至就近的街道(鎮)勞動保障站,市、區醫保經辦機構辦理體檢醫院、體檢時間的確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