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并軌方案內容
中國現行的是“退休金雙軌制”,有兩套并行的養老金體系,一套是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的退休制度,由財政統一支付“吃皇糧的人民公仆”的養老金;另一套是社會企業單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機關事業單位退下來的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下來的養老金,具體講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國家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國家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準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準遠遠高于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5倍。養老金待遇最高相差50倍,從被訪者來看,最低為200元,最高為10000元。
那么,養老金并軌方案內容是什么呢?
表示,養老金雙軌制改革幾無進展。
2013年11月04日,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公布之日算起,有關養老金并軌改革,推進時間已經超過5年半。
2013年,中國社科院世界社會保障中心秘書長齊傳鈞表示:這是受制于我們的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這個制度承接不了很多改革。
中國社科院發布的《2010年社會保障綠皮書》曾指出,在中國養老保險制度中,社會統籌部分缺乏激勵效應,“無票乘車”現象難以避免;個人賬戶部分的保值增值也困擾著制度的發展,不僅制度設計所預期的激勵效應無法實現,而且過低的個人賬戶收益事實上產生了逆向激勵。
明確改革共同方向,分步取消雙軌制
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養老金雙軌制“并軌”的大方向是明確的。實際的推進,要考慮兩方面情況:一方面,機關事業單位現行退休養老制度已實行60多年,從以往的經驗看,對這類“老制度”進行徹底改革,必須是循序漸進的,才能實現制度的平穩過渡,減少社會震蕩。另一方面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本身也需要繼續改革完善。
所以,所謂“并軌”并不是簡單地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并入”企業養老保險制度,而是朝著一個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進,最終取消“雙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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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軌制并軌后,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是一致的,主要差距體現在補充養老保險方面。”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說。機關事業單位的補充養老保險即為職業年金。
而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曾表示,從五個方面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雙軌制”改革,一是統賬結合,二是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三是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四是改革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辦法,五是建立職業年金。
實際上,現階段不難看出,并軌改革的“玄機”在于職業年金。上述接近人社部高層人士說,并軌改革后,在制度上,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的基本養老金是一樣的。如此,機關事業單位較改革之前的退休待遇有很大差距,意味著改革導致機關事業單位的待遇顯著下降,這顯然不可行。
于是,國家會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群有一個過渡性政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