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五險一金怎么繳納?
1、公務員五險一金之社保
一、參加社會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參保單位)應在每年3月底前,向參保地的社會保險公共業務辦公室申報本單位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職工個人工資總額和月平均工資。
二、參保單位申報本單位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應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渝府發〔2010〕99號)要求統計。
(一)對列入公務員法實施范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應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艱苦邊遠津貼、特殊崗位津貼補貼,1993年工資改革時隨工資發放的保留津補貼、老糧貼,規范后發放的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津補貼。
(二)對事業單位:應包括薪級工資、崗位工資、艱苦邊遠津貼、特殊崗位津貼補貼,1993年工資改革時隨工資發放的保留津補貼、老糧貼,由同級政府人力社保和財政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
三、市、區縣(自治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根據參保單位工資申報情況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核定的有關規定,核定參保單位及其職工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對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于全市上年度非私營經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下簡稱月社平工資)60%的,按月社平工資60%核定;超過600%,按月社平工資600%核定。所有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之和為參保單位的繳費基數。
2、公務員五險一金之公積金
一、將我市列入公務員法實施范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規范后的津貼補貼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后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艱苦邊遠津貼、特殊崗位津貼,1993年工資改革時隨工資發放的保留津補貼、老糧貼,規范后發放的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
二、我市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后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包括薪級工資、崗位工資、艱苦邊遠津貼、特殊崗位津貼補貼,1993年工資改革時隨工資發放的保留津補貼、老糧貼,由同級政府人力社保和財政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暫未實施績效工資的事業單位待實施績效工資后,從2010年1月起按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執行。
三、住房公積金計提比例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補充通知》(渝府發〔2007〕135號)規定的7%執行。
小編提醒,各地的公務員五險一金繳納標準是不一樣的,具體可以向當地的社保局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