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常看病的人沒什么用,對經常看病的人很有用,對經常看大病的人的作用聊勝于無。但對不常看病的人來說,你不知道自己哪天就會生病,生病這個事兒,由不得自己。一旦生病了,沒有醫保,自己還沒有點兒儲蓄,兩手一攤,你打算咋辦呢?
醫保的本質可以認為是用大部分沒生病的投保人(包括個人和用人單位)的錢,去理賠小部分生病了且把自己交的錢看完了的人。問題是你不知道什么時候自己也會成為小部分,所以有用。
能不參加嗎?
理論上不能。
如問題評論中@張樂 所說,社保必須強制繳納,不繳納是違反《勞動法》的。比較正規的單位一般不會接受你的這種要求,因為一旦發生法律糾紛,單位肯定要負法律責任,不管是你自動放棄的還是怎樣,一般來說,單位不會冒這個風險。
只交了半年保費,有病的時候也可以保嗎?
可以。
用人單位與員工自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的當月,就應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單位代扣。參保人員一般于繳費次月即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具體怎么保?可以保多少?
(本人在上海,只談上海的城鎮醫保。各地情況不同,但大方向應該差不多。)
關于上海醫保政策,基本上都可以在政府網站上查詢到,這里就不贅述了。我想舉兩個例子,以便讓大家更好地理解“可以保多少”這個問題。你手邊如果有看病的發票,也可以對照著看。
這是一張普通的門診掛號發票。先看最后兩行。
當年賬戶余額:指的是,以一個醫保結算年度(當年4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為周期,個人繳費部分+用人單位繳費計入部分[1],相加所得的數字。
歷年賬戶余額:顧名思義,就是你參保以來個人賬戶里的所有資金。
以上兩項,均屬于個人賬戶。即你參保之后,每月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繳納所得[2],加上用人單位繳納的一部分(見[1]),構成你的個人賬戶。通俗地說,個人賬戶里的錢可以用來給自己看病。
當然,并不是所有的醫療費用都可以使用個人賬戶資金,于是就有了第一行的“現金及其他支付”。這一項包括:
自負:當你把當年賬戶余額中的錢用完了以后,就會出現”自負段“。自負屬于醫保范圍但醫保不予報銷的部分,個人自負段標準為1500元。具體會在下一個例子中有所體現。
自費:不屬于醫保范圍內。
總結:這個例子可以更多地描述一個不怎么看病的人,他的個人賬戶還有不少余額,而這些錢,大部分也是他自己每個月一點一點交的。說白了他就是在花自己的錢看病,而且還看不掉那么多- - 我覺得提問者,或者說大部分年輕人、不怎么看病的人,大多是這個情況,所以才會產生”醫保沒有用“的想法。
下面來看一個經常看病的中老年職工的住院發票。
嗯哼,他的當年賬戶余額和歷年賬戶余額均為0。自己交的錢都看完了,怎么辦?
自負:是指在當年賬戶余額全部看完的情況下,不足部分由個人支付至門急診自負段標準(1500元)或住院醫療統籌基金起付線(1500元)。超過1500元,進入”共負段”。
共負:即醫保基金和個人一起承擔的部分,其比例按職工年齡、醫院級別以及報銷內容為門急診或住院有所區別。”共付段“醫保承擔部分又分為以下兩項:
1、統籌支付:主要用于支付職工大病醫療費用(醫保承擔部分)[3] 。這筆錢由用人單
位繳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職工繳費基數之和,繳費比例為10%。
除上文提到的計入個人賬戶部分之外,其余部分納入統籌基金。統
籌支付起付標準為1500元(1500元以下部分由個人自負),最高
限額為280000元[4]。
2、附加支付:一般來說是對于統籌支付的補充[5]。同樣由用人單位繳納。繳納基數同
統籌基金,繳費比例為2%,納入附加基金。附加基金支付比例按
年齡和醫院級別有所不同。
可見在”共付段“中,還是有一部分比例是由參保人員自負的。所有自負部分(注意,不是”自費“部分),如個人醫療賬戶有歷年結余的,先由歷年結余資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參保人員自負。
總結:對一些經常看病的人來說,醫保當然是有用的。尤其在住院醫療中,統籌基金可以幫助支付一部分的醫療費用,減輕個人支付負擔。
(以上分析的都是在職職工的醫保支付辦法。退休人員在自負比例、起付標準等方面有所不同,不再另行分析了,反正是比在職職工更優惠一點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