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有很多的好玩意兒,然而一旦“接軌”到中國就會變成“坑兒”,而那些沒法變成坑兒的,我們是萬萬不會接。
“以房養老”在國外的確有,它是一種可自主選擇的商業金融產品,旨在提升自己的老年生活品質,而不是為了去補社保養老金的窟窿。這種商業模式的健康存續需要諸如永久產權之類的配套機制,就好比想烙餅你得先有個平底鍋,否則就成了空中畫餅,坑死人不償命。
“以房養老”又稱房產“倒按揭”,就是把你已經付清20或30年房貸、已經取得完整產權的房子,第二次抵押給銀行,銀行再按月把錢貸給你,等你嗝屁了當然還不起,于是銀行把房子收走,兩清。
賣的總比買的精,銀行做這個買賣當然不是學雷鋒,你可以算算第一次抵押房貸付出了多少利息,大概足夠你養老了,那么第二次抵押,銀行榨的只有更狠。你在青春歲月省吃儉用每月償還巨款30年,最后銀行通過“倒按揭”收回你的房子只需要10年,你說狠不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