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監會批復了幸福人壽的《幸福房來寶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A款)》保險條款。這是國內首個保險公司獲批的“以房養老”產品。
從幸福人壽“以房養老”的保險條款來看,投保范圍為年齡為60周歲(含)至85周歲(含)之間的自然人。在投保時,投保人與幸福人壽約定基本養老保險金額,該金額基于所抵押房屋的評估價值,并在考慮抵押房屋的折扣、長期預期增值、預期的被保險人平均生存年限、利率、終身給付的成本等因素后確定。
從目前來看,普遍達成的共識是,“以房養老”不是大眾產品,只是一種補充養老的手段。
對此,保險學者庹國柱認為,現在這個市場有多大不好估計。幸福人壽積極嘗試,拿出產品是很好的,但是能做幾單,能做成怎樣不好說,有多少人響應是下一步要關心的。
最早在國內提出“以房養老”概念的原幸福人壽董事長孟曉蘇介紹,“目前試點所需要的數量都夠了。推出試點之后,并不是馬上所有老人都能享受。試點時期針對北京的‘三高老人’:高房價地區,高潛質房屋,高素質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