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的構成
生育生活津貼(相當于產假工資)+生育醫療津貼(補貼產檢費用)
領取條件:
1. 在上海有固定工作并繳納生育保險的新麻麻,不管你是上海戶籍還是非上海戶籍(農村戶籍除外,另有規定),在生好寶寶以后就可以申請領取生育津貼(兩個部分)
2. 如果是上海戶籍的新媽媽,即使沒有工作,只要交過社保也可以領取生育津貼,不過只能按照最低標準領取生育生活津貼(每個月2892元),醫療津貼不受影響
辦理地點
各區社保中心,可跨區就近辦理,不需要在戶口所在區辦理
生育生活津貼的發放標準:生育保險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的,按照單位上年度平均社保繳費基數發放,順產的3個月,晚育+1個月,剖宮產或難產+0.5個月,多胞胎的每多一個寶寶+1個月。例如,順產晚育的是4個月,剖腹產晚育的是4.5個月。如果在過去一年換過單位的,則按照前面兩個單位的繳費基數加權平均來計算基數。
注意有兩個特殊情況:
如果你們單位的平均工資超過去年社平工資3倍的,生育保險支付300%的部分,超過部分由單位補足。比如你們單位的平均工資2w,生育保險只按去年社平工資3倍支付給你,多出來的部分由單位補給你。
如果你的工資超過你們單位的平均工資,并不要求單位補足。比如你的工資是1w,你們單位交金基數是7000,你就只能按7000領取生活津貼。
生育醫療津貼的發放標準:
正常生育的統一是3000元。
需要準備的資料:
1. 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 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3. 《生育醫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注意不是寶寶的出生證明哦)
4. 雙方的戶口原件和復印件
5. 本市開戶的銀行卡或者存折原件和復印件
6. 如果是外地戶口的還需要帶準生證或者流動人口一孩生育服務登記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原件和復印件
7. 如果在外地或者國外生孩子的,需要其他的相關證明,可以提前咨詢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