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積金調整2014最新消息
西安住房公積金調整,每月最高繳存1136元
12月25日起,西安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開始調整。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上年度月平均工資3711元的三倍;城六區及閻良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于每月1000元的最低工資標準。按照繳存比例,每月單位最高可為職工繳存公積金1136元。。
據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2013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職工本人2012年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最高限額11133元,即不超過2012年西安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3711元的三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分別不應低于5%,不高于12%。
該負責人舉例說,比如一位企業老總的上年度平均月工資為1.5萬元,超過了上年度月平均工資3711元的三倍,但其在繳存公積金時,基數最高均不得超過11133元,按照繳存比例,單位或個人最高繳存1136元(11133元x12%)。
針對有些職工上年度實際月平均工資低于西安市政府規定的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該負責人表示,應以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作為該職工201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如長安區一職工,其上年度月工資為800元,低于該區域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繳存基數則按該區域最低工資標準為910元/月計算。
據悉,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未央區、雁塔區、灞橋區、閻良區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為1000元/月;長安區、臨潼區、高陵縣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為910元/月;周至、戶縣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為850元/月;藍田縣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為79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