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次申請公積金職工首付比例降低至20%
為支持首套房、首改房等剛需住房需求,福建出臺的《關于穩定住房消費支持剛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意見》20日起正式施行。福建要求,對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首付比例降低至20%。
福建省要求,除購買別墅外,個人購買首套房、首改房(含一手房和二手房),不論其面積大小,均可享受首套房有關優惠政策。
對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貸款申請,不再查房。各地住房公積金個貸使用率可以達到95%以上。對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首付比例降低至20%;已還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可以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次及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均執行基準利率。
福建省指出,興業銀行、廈門國際銀行、福建海峽銀行、農信社等本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對購買首套房、首改房申請貸款,應執行貸款利率不高于基準利率,并應根據實際適當下浮貸款利率;推進房屋征收貨幣化安置補償款購買存量商品房,著力打通商品房與保障性住房轉換通道,各地政府要根據本地房地產市場現狀、財力狀況等因素,購買戶型合適的存量商品房作為保障性住房房源,也可長期租賃戶型合適的存量商品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