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管公積金賬戶余額劃定線調整為5萬
記者亢舒報道: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日前下發《關于進一步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確定,自3月18日起,在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貸款最高額度內,將綜合考慮借款申請人的繳存時間、個人賬戶余額、還款能力、配偶繳存情況等因素,確定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具體額度。
《通知》明確規定,借款申請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且貸款受理前1年之內未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將原規定的個人賬戶余額不足2萬元按照2萬元計算,調整為個人賬戶余額不足5萬元按照5萬元計算。
如果按照審批貸款額度平均為賬戶余額的10倍計算,若職工個人賬戶中原有余額1萬元,新政下可貸款額度將由原來的20萬元提高到50萬元。這意味著,部分職工的貸款額度可大幅提高。業內人士稱,政策對參加工作時間較短、繳納基數較低的購房人來說是一個利好。
此外,《通知》還對公積金貸款辦理時限進行了規定。《通知》要求,對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申請材料符合規定的,受委托銀行貸款經辦網點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單。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自受理單出具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不含因個人原因補充材料的時間)完成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