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傷醫療保險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八條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所以,你還是應該去做鑒定,一般骨折愈合后無功能障礙至少可以定10級。
追問:其間由于不能做工傷簽定,就在司法部門做的普通傷殘簽定為9級,所以在與單位 協商 的過程中按的這個等級做的賠償,賠償的標準都是按工傷9級給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都在協商內容條目中。。所以現在跟原單位沒關系,,不可能跟原單位再去賠償的情況下,還要做簽定不?
回答:如果不做鑒定,將來出現傷口復發的風險就沒有人管了。另外,不知道“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都在協商內容條目中”是什么意思?是給了還是沒有給?如果沒有給,假如不做鑒定,存在單位反悔的可能。總之,不做鑒定存在風險。你可能擔心做了鑒定,降低工傷賠償兩個月工資。這就要你自己做出選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