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工資收入金額-各項社會保險費-起征點(3500元)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x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一、工資、薪金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七級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三(3%)至百分之四十五(45%)。
說明:
1、本表含稅級距中應納稅所得額,是指每月收入金額-各項社會保險金(五險一金)-起征點3500元(外籍4800元)的余額。
2、含稅級距適用于由納稅人負擔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于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
舉例說明:
1、小明在2017年一月份稅前工資10000元,他需要繳納各項社會保險金1100元,那么他的稅后工資是多少呢?
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社保金)-3500=10000-1100-3500=5400元,參照上面的工資稅率表不含稅部分,超過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則適用稅率20%,速算扣除數為555。
繳費=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540020%-555=525元。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10000-1100-525=83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