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人口數量總數統計,寧夏人口2017年總人數最新統計表.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和《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開展2017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我區以2015年11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點進行了全區1%人口抽樣調查[2]。這次調查以全區為總體,以各縣(市、區)為子總體,采取分層、二階段、概率比例、整群抽樣方法,最終樣本量為21萬人,占全區總人口的3.12%。在國家統計局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精心組織和調查對象的支持配合下,經過廣大調查工作人員的艱苦努力,目前已基本完成各項調查任務。現將根據這次調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數據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區22個縣(市、區)常住人口為6668211人[3]。同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11月1日零時的6301350人相比,五年共增加366861人,增長5.82%,年平均增長率為1.14%。
二、家庭戶人口
全區22個縣(市、區)共有家庭戶[4]2103865戶,家庭戶人口為6299204人,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2.99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3.17人相比,減少0.18人。
三、性別構成
全區22個縣(市、區)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為3398120人,占50.96%;女性人口為3270091人,占49.04%。總人口性別比(以女性為100,男性對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104.99下降為103.92。
四、年齡構成
全區22個縣(市、區)常住人口中,0-14歲人口[5]為1375652人,占20.63%;15-59歲人口為4473036人,占67.08%;60歲及以上人口為819523人,占12.29%,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為512119人,占7.68%。同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0-14歲人口比重下降0.76個百分點,15-59歲人口比重下降1.85個百分點,60歲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2.62個百分點,65歲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1.29個百分點。
五、民族構成
全區22個縣(市、區)常住人口中,漢族人口為4208308人,占63.11%;回族人口為2403890人,占36.05%;其他少數民族人口為56013人,占0.84%。同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漢族人口增加121941人,增長2.98%;回族人口增加230070人,增長10.58%;其他少數民族人口增加14850人,增長36.08%。
六、各種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區22個縣(市、區)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學(指大專及以上)教育程度人口為933441人;具有高中(含中專)教育程度人口為902966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為2056984人;具有小學教育程度人口為1691409人(以上各種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類學校的畢業生、肄業生和在校生)。
同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每10萬人中具有大學教育程度人口由9316人上升為13998人;具有高中教育程度人口由12580人上升為13541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由33813人下降為30848人;有小學教育程度人口由29656人下降為25365人。
七、城鄉人口
全區22個縣(市、區)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鎮的人口[6]為3682853人,占55.23%;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2985358人,占44.77%。同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城鎮人口增加660831人,鄉村人口減少293970人,城鎮人口比重上升7.27個百分點。
八、人口的流動
全區22個縣(市、區)常住人口中,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人口為1736609人,其中市轄區內人戶分離人口[7]為347482萬人,不包括市轄區內人戶分離的人口為1055727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人口增加202127人,增長13.17%。
注釋:
[1]本公報中數據均為根據調查結果的推算數。
[2]調查對象是指調查標準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抽中調查小區內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臺居民和外國人)。
[3]常住人口中不包括現役軍人。
[4]家庭戶是指以家庭成員關系為主、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人組成的戶。
[5]2015年11月1日零時,0-15歲人口為145.87萬人,16-59歲人口為439.08萬人。
[6]城鄉人口是指居住在我國境內城鎮、鄉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鎮、鄉村是按2008年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劃分的。
[7]市轄區內人戶分離的人口是指一個直轄市或地級市所轄的區內和區與區之間,居住地和戶口登記地不在同一鄉鎮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