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蘇失業保險金每月多少錢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累計繳費時間每滿1年的,可領取3個月失業金;
2、滿5年不足10年的,從第5年開始,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增加1個月的失業金,最長為18個月;滿10年及以上的,為24個月。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定比例確定。
3、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標準的80%發放。
2、江蘇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和標準規定
一、領取條件
1、在失業之前,失業保險繳納正常,且已經連續繳納了一年以上。
2、失業并不是由自己的主觀意愿造成的失業保險能領多少錢,這種情況包括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被用人單位開除等,如果是你自己與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不能享受失業保險金。
3、辦理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一般在辦理失業后次月即可領取。
二、領取標準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一般而言,失業保險金期限第1至第12個月的,每人每月都依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來領取失業保險金。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月。
3、江蘇失業保險金相關文章分享
2022年江蘇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最新規定,多久后可以領取失業金 | 關于江蘇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的參考【優秀】 | 關于江蘇徐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詳情 | 2020年江蘇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江蘇失業金領取條件和時間規定 |
2020年江蘇淮安淮陰區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最新消息 | 2020年江蘇常州上調失業保險金最低發放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