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1日起,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將調整失業保險金最低標準,由目前的585元/月提高到637元/月,增長了52元/月。失業人員平均領取失業保險金標準達到了953.5/月。本次失業保險金調整的對象為今年7月份以后領失業保險金及以后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據統計,截止 7月底,淮陰區失業保險參保人數達到62954人,同比增加了642人。完成全年目標的61.53%,基本符合年內目標計劃完成的序時進度。
根據《江蘇省失業保險規定》的相關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且繳費滿1年的;二、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包括勞動合同到期、終止或者解除)。但因本人意愿主動解除勞動關系,則不可領取失業保險金。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且有求職要求的。
凡我區單位職工失業后,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正反面復印在一張紙上)、2寸近期彩照4 張、《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郵儲銀行存折或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在解除或終止合同后的60日內,及時到淮陰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和申辦失業保險金領取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