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累計繳費時間每滿1年的,可領取3個月失業金;
2、滿5年不足10年的,從第5年開始,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增加1個月的失業金,最長為18個月;滿10年及以上的,為24個月。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定比例確定。
3、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標準的80%發放。
可能到現在還有很多人都根本就不清楚五險一金的真正含義,雖然也參加了失業保險,但是并不清楚領取失業保險的法定條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候,社保機構的工作人員一定會要求當事人提供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的,是否被迫失業,一看就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