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業保險金領取說明
【受理機構】: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咨詢電話】:021-12333
【受理期限】:辦理失業登記60日內
【領取期限】:最長24個月(具體期限視參保時間而定)
上海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具有上海市城鎮常住戶口;
2、法定勞動年齡內非自愿辭職;
3、本次就業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4、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
失業人員能否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
【答】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辦私營企業、從事個體經營或自行組織起來就業的,憑營業執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證明文件、企業章程及能證明其投資入股情況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領取剩余期限的失業保險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領取的月份,不超過24個月),作為扶持生產資金。
上海第二次領取失業保險金有哪些步驟?
【答】領取失業金的程序與第一次的程序一樣,并沒有區別的。
只不過第一次計算當事人參保時長是從入職開始計算,第二次的話就從第一次經驗失業金之后重新就業的時間開始計算。
上海失業金每月幾號領?
【答】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的失業職工,每月固定日期(各地不同,法定休息日順延)必須帶本人《失業待遇證》親自來到社會保險局失業簽到處簽到,否則將停發當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補發,連續二個月不來簽到的,按重新就業處理,停發所有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