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廣西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2021年5月,人社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5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延續實施部分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確規定繼續實施失業保險保障擴圍政策。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對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發放臨時生活補助。保障范圍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發生的參保失業人員。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限不足2年的省份,可結合本地區就業形勢和基金支付能力,制定具體實施政策,并報人社部、財政部備案。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符合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持身份證或社保卡通過線上或線下渠道向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補助金。
補助標準:
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落實工作的情況,合理調整失業補助金標準,失業補助金標準最高不超過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最低檔不得低于300元/月。《通知》實施前失業補助金發放標準低于300元/月的地區,在本地區提高標準后,應采取補發形式,對已領取失業補助金不足300元/月的參保失業人員補足差額部分。
二、廣西失業補助金一般幾號發放
一般在每個月的15號發放到卡里。經核查確認當月簽字認定成功,本月的失業保險金已劃撥到個人賬戶。因銀行轉賬可能推遲,在本月底還未領取到失業保險金的話,請在下月初再次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