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失業保險穩崗政策具體如何呢?大家對此有何了解?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發展和改革局、經濟和信息化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粵府[2015]78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15]54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函[2015]1812號)文件精神,現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崗補貼工作的實施方案》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陽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陽江市財政局
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陽江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17年1月22日
關于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崗補貼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15]54號)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函[2015]1812號)文件精神,規范我市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適用對象
由兼并重組企業、化解產能過剩企業、淘汰落后產能企業等三類企業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我市企業。
二、基本條件
(一)我市上年末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具備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業保險基金使用管理規范。
(二)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
2、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我市城鎮登記失業率(我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為2.39%,2015年城鎮登記失業率為2.42%;裁員率=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參加失業保險人數)。
三、補貼標準及使用
穩崗補貼主要支出項目和最高補貼標準按照粵人社發[2015]54號文件規定執行。
四、申報地點和時間期限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可向其失業保險參保地對應的人社部門申報穩崗補貼。穩崗補貼每年申報一次,符合條件的企業須在本年度6月30日前申報上一年度的穩崗補貼(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延長申領時間至2015年12月底)。
穩崗補貼政策按國家規定執行到2020年底,如遇重大體制機制調整適時進行調整。當我市上年末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低于一年支付能力時,穩崗補貼政策停止執行。
五、申報材料
(一)失業保險穩定崗位補貼申請書。申請書內容應清楚說明企業的生產情況、就業情況、參保情況和裁員情況等。
(二)填寫《陽江市 縣(市、區)企業穩定崗位補貼申請表》(附件1);
(三)填寫《陽江市 縣(市、區)企業裁減人員名單》(附件2);
(四)提供企業上年度1-12月地稅部門的社保費征繳證明。
(五)提供當地社保機構上年度1-12月企業參保登記證明。
六、審核、公示和資金撥付
(一)受理、初審。各縣(市、區)企業將申請材料上報參保地的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初審,對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材料上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審;市級企業則直接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養老失業保險科對全市相關的申請資料進行審理。
(二)審核、公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收到市級企業及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報的企業名單及補貼數額后,牽頭組織相關人員按規定對申領企業進行調查審核。
通過審核確定補貼企業名單和補貼金額后,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進行相關信息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后無異議的,將企業名單和補貼數額報市財政局。
(三)資金撥付。市財政局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定的補貼企業名單和補貼金額,按照基金撥付程序及時撥付補貼資金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收到市財政局的撥付資金后,及時將資金一次性撥付到企業的賬戶,時間最遲應在每年10月31日之前。
七、宣傳監督
穩崗補貼政策關系到企業和職工的切身利益,關系就業和社會穩定,各地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政策宣傳力度,使得符合條件的企業都能夠知曉并享受政策,鼓勵、支持、引導企業穩定就業崗位。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加強對統籌地區穩崗補貼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匯總填報《陽江市 縣(市、區)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發放情況表》(附件3),并于每季度第一個月6日前將本地區上季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發放情況表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養老失業保險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