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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優化遼寧營商環境,進一步幫助遼寧企業爬坡過坎。從2017年1月1日起,遼寧省失業保險總費率降至1%。其中,用人單位費率統一降為0.5%,個人費率仍為0.5%。
近日,在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地方稅務局三部門發布的《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公布了上述信息。
據悉,本次降費率期限從2017年5月1日起到2018年12月31日。經測算,此項政策實施后將使20余萬戶企業受益,16個月內預計能幫助企業減輕社保繳費負擔17億元以上。
同時,為保障失業人員切身利益,《通知》中明確指出,各市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要充分考慮失業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提高待遇標準、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等因素對基金支付能力的影響,結合實際,認真測算,經市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并報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地方稅務局備案。
本月起沈陽失業保險總費率降至1%
日前,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了《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從今年5月1日起,沈陽市失業保險總費率將降至1%,其中用人單位費率降至0.5%,個人費率未調整,仍為0.5%。本次優惠調整政策將至2018年8月30日。據介紹,自2013年開始,這已經是沈陽市第三次降低失業保險費率。2013年,沈陽市企業失業保險單位費率實行減半征收,企業單位繳費費率由2%降至1%。2015年第二次降費后,企業單位繳費費率仍為1%,個人費率則由1%降至0.5%。本次費率降低后,將幫助沈陽用人單位緩解經濟下行帶來的壓力。
按照“通知”要求,全沈陽市失業保險總費率降至1%,其中,用人單位(事業單位、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費率統一降為0.5%,個人費率未調整,仍為0.5%。原定于自今年1月1日起將失業保險總費率降至1%,期限至明年的4月30日。為便于階段性降費率的優惠政策操作執行,考慮到今年1月到4月參保單位已按原費率繳費的實際情況,政策優惠周期順延開始執行的時間確定為今年5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