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女職工可以享受多少天的產假假期?
順產的9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016年9月29日通過并實施的《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其中第四條內容修改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女職工可以領取多少生育津貼呢?
生育保險基金計發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例:以單位上年度職工繳費平均工資3147元為例 3147/3098=10280.2 元)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及生育津貼)的申領時限:職工分娩或終止妊娠時累計參加生育保險已滿1年的,須自分娩或終止妊娠次月1日起1年內向參保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申領。分娩或終止妊娠時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未滿1年的,待其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2個月的次月1日起的1年內向參保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申領。超出申請時限的,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