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景德鎮的一位媽媽小劉剛剛休完產假,回單位上班沒多久,就被通知辦手續領取16150元錢。為什么有這種好事?原來她所在的用工單位參保城鎮職工生育保險,繳費已滿一年,她領的這筆錢是她生育住院期間的生育醫療待遇和休假期間的生育津貼。
參加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有什么好處?現在全面放開二胎,如果參保了,生育頭胎和二胎是不是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呢?3月10日,市社保局醫療生育保險科就此予以解答。
景德鎮市生育保險最早從樂平開始試點,2012年7月在市本級推開,2013年8月開始全面啟動,用人單位必須替在職職工辦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同時辦理城鎮職工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繳費基數的1%,根據贛人社發[2015]44號《關于適當降低生育保險費率的通知》的要求,從2015年10月開始,生育保險繳費比例調整為0.5%,即繳費基數為3000元/月,則應繳納15元,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個人無需繳費。
生育保險不僅在職工生育孩子時發揮功能,在女職工流產、生育檢查時也可享受待遇。根據《關于印發景德鎮市職工生育保險實施細則(試運行)的通知》,單位為個人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后,職工本人或配偶在符合法定生育條件并履行規定手續生育(含流產)或者實施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情況檢查,避孕節育和復通手術的,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現在國家全面放開二胎,生育頭胎的城鎮職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那生育二胎是否也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或是在待遇方面會打“折扣”呢?
市社保局方面表示,只要是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滿足法定生育條件的參保職工,不論是頭胎或是二胎,其待遇的計算方式是一致的。
生育保險待遇怎么算?
生育津貼作為工資性補貼由社保部門發放,是職工產假期間的誤工補償,為職工辦理了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當職工休產假并獲得生育津貼期間,可不計發工資,即產假期間工資與生育津貼不可重復享受,減輕了用工單位的用工負擔。
申領生育保險待遇時應提交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準生證、出生醫療證明、住院發票、住院費用明細清單、出院小結等。總之,跟生孩子相關的材料、單據都保管好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