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撫順市醫療保障局、撫順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撫順市稅務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待遇有關事宜的通知》,明確了我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待遇有關事宜。
兩項保險合并實施
2019年3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的意見》,決定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2020年我市實現了兩項保險合并實施。
兩險合并實施意味著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城鎮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后,都能享受到生育保險,從而擴大了生育保險覆蓋面,體現了社會保險制度的公平性。合并實施后統一征收經辦,有利于提高經辦效率,降低管理運行成本,提高基金互濟能力,提升了經辦服務的便捷性。
值得注意的是:困難企業人員按原政策繳納醫療保險費,不享受生育待遇。
兩項保險合并后的繳費標準
兩項保險合并實施之后,單位和職工繳費會有什么變化?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參保單位按照上年度本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7.5%繳納醫療保險費,其中職工醫保費率為7%,生育保險是0.5%。
在職職工以本人上年度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按2%繳納,由參保單位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享受的待遇標準
參保后享受到的待遇包括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用兩方面。
生育津貼即參保人員在產假和護理假期間工資,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以生育津貼和護理津貼形式發給,生育津貼和護理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月平均產假和護理假有關規定按照《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執行。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兩項,一是生育的醫療費用。女職工從懷孕到生育期間,在規定內所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包括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等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其生育醫療費用最高補助標準為:正常生育醫療補助費(含懷孕七個月以上早產或死胎者)800元;難產生育醫療補助費1100元,剖腹產醫療補助費1900元;妊娠合并癥醫療補助費2800元;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醫療補助費100元;懷孕四至六個月引產的醫療補助費7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增加100元。
二是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職工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包括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每次最高支付100元。
男職工未就業配偶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參照以上標準給予補助,不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補助兼得。
斷保或未參保單位咋辦
據了解,對于2020年之前已參加生育保險但出現斷保的單位,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式:
(1)補繳歷史欠繳的生育保險費用本金及滯納金,可對職工發生的生育費用進行補報;
(2)不補繳歷史欠繳的生育保險費用本金及滯納金,如2020年2月前已連續繳費滿10個月的,可自2020年2月起開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以生育費用發生時間為準)。
2020年以前從未參加過生育保險的單位,自2020年2月起,用人單位按合并后費率連續繳費滿10個月并繼續為職工繳費的,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