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那么農村合作醫療報銷流程是怎樣的?以下僅供參考!
一、申請受理:
1、申請人:參合病人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參合病人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申請手續且沒有配偶、父母、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代其申請;沒有兄弟、姐妹的,由村民委員會負責人代其申請。由其代理人代理申請的,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與參合病人關系的證明材料。
2、受理機構:縣級以下定點醫療機構。
3、申請結果:
(1)申請報銷的參合病人身份證明材料真實、提交材料齊全的,應當場受理;
(2)對參合病人身份證明材料有疑義的,應移交合作醫療管理經辦機構核實其身份;
(3)對提交材料不齊的,應一次性書面告知需要補齊的全部材料。
二、費用核算縣級定點醫療機構:
由縣級定點醫療機構合作醫療窗口初審核算人員受理醫療費用報銷申請,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具體核算補償范圍內的醫藥費用和補償金額,并填寫《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住院補償表》,簽署核算意見。鄉鎮定點醫療機構:由鄉鎮衛生院合作醫療窗口初審核算人員受理醫療費用報銷申請,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具體核算補償范圍內的醫藥費用和補償金額,并填寫《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住院補償表》,簽署初審核算意見后,由復核人員或者鄉鎮專職審核員對初審項目和補償金額進行審核,簽署審核意見。
三、費用兌付:
費用兌付由縣級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合作醫療窗口兌付人員根據審核意見,向申請人支付應當報銷的醫藥費用,并由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住院補償表》上簽字。
四、農村合作醫療報銷所需材料:
1、 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新農合醫保卡;
3、門診病歷、出院小結原件及復印件;
4、醫療費用原始收據;
5、費用明細清單;
6、若委托他人辦理報銷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