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貴州省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按照新規,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女方增加產假6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
貴州此次修正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還對婚假作了新規。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職工依法登記結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在享受婚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考勤、考核和晉級、晉職、提薪。
記者從貴州省人大常委會獲悉,此次貴州立法“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其中規定,再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的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再婚后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兩個子女的夫妻,均可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
新規要求,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以及依法生育兩個女孩并已落實絕育措施的家庭,繼續享受原有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其中對農村家庭推行養老保險制度及提供其他社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