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省婚假產假最新規定:3月31日,貴州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據《條例》,符合本條例規定結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產假158天,男方護理假15天,婚假統一為13天。
新計生條例出爐:女方產假158天 男方護理假15天
《條例》中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依法登記結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女方增加產假6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接受節育手術的,按照規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規定假期間的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考勤、考核和晉級、晉職、提薪。”
也就是說,本次貴州省計生條例修訂后,婚假仍為13天。
產假方面,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產假一共158天。
除此之外,可以發現,草案還就男方護理假進行了明確。規定男方護理假由原來的7天增加為15天,比原來增加了8天。
再婚夫婦可有3個娃
除此之外,本次修改關于申請再生育子女的內容堅持遵循寬嚴適度、增進家庭福祉的原則,兼顧再婚夫妻個人生育數與合計子女數,允許再婚夫妻至少可以生育一個共同子女,充分體現對再婚夫妻的關懷。
同時,適度放寬了對病殘兒童家庭生育的限制性規定。
《條例》在明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的前提下,規定了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的五種情形:(一)再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的;(二)再婚前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再婚后已生育一個子女的;(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兩個子女的;(四)已生育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或者兩個子女,經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鑒定患有非遺傳性疾病,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