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生育保險新規定亮點解讀
泰州市政府辦公室下發《關于做好〈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記者邀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保處負責人易純結合泰州市實際對新規予以解讀。
亮點一
護理假期間,男職工也享受生育津貼
原政策僅限女職工在生育或流產時,可以享受生育津貼。
新規明確,職工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假期期間按規定享受生育津貼。規定明確,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的生育津貼﹔難產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職工流產、引產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可以享受2至98天的生育津貼。
另外,《規定》還明確,凡符合《江蘇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晚育規定生育的,女職工增加30天的生育津貼,也就是說,晚育女職工可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貼。需要補充的是,晚育假隻能享受一次。
同時,新增規定,女職工晚育的,男職工護理假期間可享受10天的生育津貼。
亮點二
個人無需繳費,我市單位繳費比例降至0.5%
生育保險費用由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需繳費。新規明確,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繳費比例一般不超過0.5%。超過0.5%的,需報省政府批淮。我市原政策規定繳費比例為1%,現降為0.5%。
此外,針對目前各地生育保險政策不統一、待遇標淮差異較大、基金各自封閉運行的現狀,新規明確,生育保險實行設區的市統籌,逐步實行省級統籌。我市生育保險將繼續實行市級統籌。
亮點三
覆蓋范圍擴大,包括個體工商戶雇工在內全享受
1999年省政府頒布的《江蘇省城鎮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規定生育保險的覆蓋范圍是城鎮各類企業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新規將覆蓋范圍擴大到本省行政區域內包括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在內的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
我市這項工作走在全省前面,生育保險已覆蓋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截至目前全市參保人數達558117人。
亮點四
無需墊付費用,津貼少補多不退
生育醫療費用如何報銷?
新規規定,參保職工在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生育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符合規定的,由生育保險基金全額支付。新規還明確,生育醫療費用實行按單元、病種付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改變了原來職工“先墊支后報銷”的傳統做法。也就是說,職工隻要沒有特殊要求,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基本可以做到自己不花錢。
生育津貼計發基數為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新規首次明確,“低于其產假或者休假前工資標淮的,由用人單位予以補足﹔高于其產假或者休假前工資標淮的,用人單位不得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