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連續繳納生育保險三個月了,如果我現在懷孕的話,生產后可以按照連續繳納六個月生育保險的標準去報銷生育費用嗎?”昨日,來漢在武昌中南路工作3個月的馮女士咨詢,補交生育保險能否享受生育險。
昨日,武漢市人社局回復稱,馮女士目前繳納生育保險僅3個月,可于繳費滿6個月后辦理生育就醫登記手續,登記之后的相關待遇可正常享受。此外,按照現行政策,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且用人單位連續為其繳費滿6個月以上。其中,繳費以正常參保繳費時間為準,正常參保繳費前的補繳時間不能計算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