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況2024年丹東產假工資發放標準為(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基數/30天)*法定產(休)假天數;參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成立不滿1年的標準為單位成立之日起至發放生育津貼前所在單位月平均繳費基數/職工人數作為生育津貼的計發基數。丹東產假工資發放標準2024不低于多少錢呢?小編為您搜集了相關信息,可供您參考!
一、2024年丹東產假工資發放標準
丹東市生育津貼=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天)×假期天數
參加生育保險的參保人按規定由醫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貼。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和《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我市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按規定生育子女的,最低享受158天的產假,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期間由生育保險按規定支付生育津貼,保障女職工休產假期間的工資收入。
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二、丹東產假工資發放方式
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工資待遇,企業和事業單位不同。企業女職工,如果單位給上了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給女職工上生育保險的企業,由企業支付工資。這里說的是基本工資。其他附加工資因各企業經營狀況不同,規定不同,是否計發由企業定。
三、丹東最新產假規定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和《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
丹東市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按規定生育子女的,最低享受158天的產假,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個嬰兒增加15天。
產假期間由生育保險按規定支付生育津貼,保障女職工休產假期間的工資收入。
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按規定享受20天的護理假,并由生育保險按規定支付護理津貼。國家機關和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女職工不享受生育津貼,男職工不享受護理津貼,休假期間工資由用人單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