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內容 | 外國人簽證證件補發 |
法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
數量及方式 | 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到公安機關出入境部門申請。 |
條件 | 在深圳居住的外國人所持普通簽證、停留證件或居留證件(合稱簽證證件)因遺失、損毀或被盜搶而申請補發的,可以向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以下簡稱我處)申請補發簽證證件。 |
申請材料 | 申請人擬向我處申請新的簽證證件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填寫完整并貼有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藍底彩色照片的外國人簽證證件申請表,如有邀請單位需該單位蓋公章,申請人簽名; (二)提交有效的廣東省外國人簽證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申請人簽名; (三)提交新的空白護照或其他國際旅行證件及復印件; (四)提交深圳暫住地派出所出具的電腦打印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或已與公安機關聯網的酒店出具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核原件,收復印件。 (五)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 1.簽證證件遺失或被盜搶的,應當提交本人護照報失證明或者所屬國駐華使領館照會。 2.簽證證件損毀的,應當出示被損毀的護照或者所屬國駐華使領館照會。 3.補發居留證件的,需要變更外國人就業證等工作證明上的護照登記號碼,提交工作證明(其中之一即可):深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簽發的 外國人就業證或外國人專家證、或海洋石油總公司簽發的海洋石油工作準證、或文化部門出具的準許演出批文、或教育部門出具準許留學的批文、或外 事部門簽發的批文或記者證。 4.遺失、被盜搶或損毀非團體旅游簽證的,提交原邀請單位(人)的單位登記證明、機構代碼證、身份證件。 5.遺失、被盜搶或損毀團體旅游簽證的,提交當地接待旅行社出具申請簽證證件的證明函件和團體簽證復印件。 (六)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申請方式 (一)外國人在深圳申請簽證,須由申請人本人到我處辦理相關手續并接受面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代辦申請。對符合代辦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時,也可要求面見申請人。 1.未滿16周歲或者年滿60周歲因疾病等原因行動不便須有區級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的; 2.符合本須知【高層次人才】規定的人員。但第六步在我處申請新簽證證件時,應由本人辦理,不能代辦。 (二)符合本條第一款規定,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為代辦人。 1.代辦人為申請人家庭成員的,憑家庭成員關系證明代辦; 2.代辦人為邀請單位員工的,憑邀請單位出具的辦理出入境業務授權委托書和代辦人身份證代辦; (三)核實情況 1.出入境管理處接受申請后,可以通過電話詢問、約定時間地點面談、實地調查等方式核實邀請、證明單位(人)以及申請人信息,確保申請事由的真實性。審核不通過的,予以撤銷受理。撤銷受理后簽證過期的,依法處理。 2.邀請單位聯系人、邀請人、代辦人以及申請人應當保持電話暢通以便聯系(建議同時留下移動電話和固定電話,設有總機的加留分機號碼)。無法聯系的,予以撤銷受理。撤銷受理后簽證過期的,依法處理。 3.公安機關通知申請人進行面談的,除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未在約定時間地點內接受面談的,予以撤銷受理。撤銷受理后簽證證件過期的,依法處理 其它事項 (一)【紙筆】請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申請表。所提交材料無特別說明的,需要核原件,交復印件。復印件使用A4紙張,并按上述順序擺放上述所列的申請材料。 (二)【受理回執】公安機關受理外國人簽證證件申請后出具受理回執。外國人在護照收存期間,可以憑回執在中國境內合法停留。 (三)【高層次人才】 1、省(部)級國家機關邀(聘)請的高級顧問以及執行中央或者地方與外國簽署的國家級和省(部)級科技合作項目、重點工程協議、人才交流項目的高科技、高層次管理人員; 2、對國家及社會等有重大或者突出貢獻的人員以及執行政府間無償援助協議的人員; 3、國家和省(部)級科研機構、重點高等院校聘用的學術、科研帶頭人以及有關單位聘用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學術、科研骨干; 4、國際重要科學獎項的外國籍華人獲得者和其他杰出、重要外國籍華人; 5、以上第1至4項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深圳市公安局作出的不予辦理簽證證件的決定為最終決定。對于不予簽發簽證者,簽證機關可以不說明理由。 【須知由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負責解釋并保留變更的權利。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便民網:www.sz3e.com(可預約辦證) 咨詢電話:84465490(工作時間) |
申請表格 | 外國人簽證證件申請表(樣表) 外國人簽證證件申請表 |
申請受理機關 |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 |
決定機關 |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 |
程序 | 申請流程與所需材料(以下步驟不能缺省) 第一步:申請人向簽證證件遺失地、被盜搶地公安派出所報案,領取派出所開具的印有當事人姓名的報案回執;(簽證證件損毀的不需要報失) 第二步:申請人前來我處填寫外國人證件報失表,提交報案回執和三張兩寸免冠彩色照片,領取外國人證件報失受理回執;(簽證證件損毀的不需要報失)。 第三步:申請人于受理后第二個工作日下午前來我處,憑外國人證件報失受理回執領取出入境管理部門出具的外國人證件報失證明;(簽證證件損毀的不需要報失)。 第四步:申請人向其所屬國駐華使領館申辦新的空白護照或旅行證:簽證證件損毀者可自行聯系使領館并攜帶舊護照直接前往;簽證證件遺失、被盜搶者還需攜帶出入境管理部門出具的外國人證件報失證明; 第五步:申請人取得新的空白護照或旅行證后,擬向我處申請新的簽證證件的,須由本人攜帶新證件向深圳暫住地轄區派出所或已與公安機關聯網的酒店申報臨住,以取得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為憑; |
時限 | §證時限:簽證和停留證件自受理次日起7個工作日辦結;居留證件自受理次日起10個工作日辦結。(公安機關認為需要調查的,調查時間不計入承諾的辦結時限)。 |
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 | 補發簽證或外國人居留許可 |
法律效力 | 簽證或居留許可有效期內合法在中國境內停留,出入中國境。 |
收 ⊙ | 居留許可:不滿1年400元人民幣,1年(包含)-3年(不包 含)800元人民幣,3年(包含)-5年1000元人民幣; 外國人簽證(非對等收費):零次簽證 160元人民幣;一次簽證 168元人民幣;二次簽證 252元人民幣; 半年多次簽證 420元人民幣;一年多次(含以上)簽證 672元人民幣. |
年審或年檢 | 無年審 |
網上預約 | 無 |
網上受理 | 無 |
狀態查詢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