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內容 | 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探親(T)簽注 |
法律依據 | 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
數量及方式 | 數量: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者即予審批。方式:符合條件者直接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 |
條件 | (一)深圳常住戶籍居民探望在港澳定居、就學或者就業的親屬。“親屬”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 (二)申請人的配偶、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可隨同一起同時申請探親簽注,申請人本人沒有提交申請的,其配偶、子女不能單獨提出申請。申請人的配偶、子女均需為深圳戶籍居民。 (三)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可以申請三個月一次探親簽注或者三個月多次探親簽注;探望兄弟姐妹的,可以申請三個月一次探親簽注。 (四)與香港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且已申請夫妻團聚類單程赴港定居的申請人可申請一年多次赴香港探親簽注,其未成年子女隨同一起赴港探親的,也可申請一年多次赴香港探親簽注。 (五)父母雙方均為內地居民,申請探望在香港出生的子女,經核查出入境記錄,確認子女在香港的,可審批赴香港探親;對于子女不在香港的,不予批準探親。 (六)不屬于法定不準出入境人員、不屬于限制赴香港或者澳門人員、沒有其他不予批準的情形。 (七)申請人不得同時持有兩本(含兩本)以上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不得同時持有兩個(含兩個)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簽注。 |
申請材料 | (一)提交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屬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的,還須提交規定格式且已加具人事主管單位意見的關于同意 ________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申請人正面免冠半身彩照(規格為40mm×30mm)一張貼在申請表上。首次及重新申請往來通行證或所持 往來港澳通行證為廣東省外簽發且首次在深圳申請簽注的,須提交廣東省出入境證件數字相片采集回執。持廣東省外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且在我市申 請過簽注或已持我省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簽注的,無須提交照片。 (二)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交驗原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交驗本人臨時居民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并提交復印件;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可不交驗身份證復印件。 (三)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1、提交被探望親屬在香港或者澳門的身份證明: (1)探望定居在香港、澳門親屬的,提交被探望人的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外國護照復印件并交驗原件。 (2)探望在香港或澳門就業、就學的親屬的,提交被探望人的護照或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港澳地區有關部門簽發的工作、就學許可和逗留簽注等證明復印 件并交驗原件。探望在澳門就業的親屬的,還須提交在澳門就業親屬的澳門居民身份證(非永久)和就業證明(護照上加蓋有有效的澳門逗留簽章的申請才須提交此 項證明)復印件并交驗原件。(提交香港出入境事務處出具的進入許可有效期須在三個月以上) 2、提交親屬關系證明書: (1)探望配偶的須提交結婚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2)探望父母、子女的提交出生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3)探望其他親屬的須提交申請人所在單位或者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復印件,交驗原件。 3、一年內再次申請探望同一親屬的,免交親屬關系證明及被探望親屬的身份證明;超過一年再次申請探望同一親屬的,只須提交在被探望親屬的身份證明復印件,但關系存疑的仍須按上述第1、2點要求重新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及面見關系人。 (四)首次申請探親簽注(首次是指從未面見過探望親屬),須拍攝港澳親屬的現場人像。距上一次面見港澳關系人 并申請探親簽注之日起超過一年再次探望同一親屬的須拍攝港澳親屬的現場人像。未成年子女隨同申請人一起申請一年多次赴香港探親簽注的,須拍攝現場合影。被 探望親屬在香港或澳門就學、就業,已辦理逗留簽注且仍合法有效的,在逗留簽注有效期內可免予面見和詢問被探望親屬。已申請單程赴港澳定居并接受過現場面見 和詢問的,一年內申請探親簽注且探望同一親屬的可不用拍攝港澳親屬的現場人像,但因關系存疑正接受調查的除外。 (五)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簽注的,還須提交原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有效期要比擬申請的簽注有效期多20天以上;重新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還須提交原往來港澳通行證,因通行證被盜、遺失及過期失效重新申請的除外。 (六)十六周歲(含)以上的申請人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應當在公安機關采集或者核驗指紋,因指紋缺失、損壞原因無法采集指紋除外;對十六周歲 以下的,根據監護人的意見確定是否采集指紋。指紋采集順序為先右手后左手(先拇指后食指,依次順序類推),每只手各采集1枚指紋。 (七)在廣東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成功留存過指紋信息的,無需再次采集指紋,但需進行指紋核驗。核驗不通過,經核實身份,須重新采集指紋;已持有往來港澳通行證且符合規定的代辦情形的,無需核驗指紋。 (八)對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如由監護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監護人委托書,并交驗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 (九)單獨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免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十)提交公安機關認為確有必要的其他證明材料。 (十一)重新申辦的情形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重新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 1、往來港澳通行證損毀、遺失、被盜。 2、往來港澳通行證電子芯片失效。 3、往來港澳通行證已過有效期或有效期不足六個月(本式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不足一年)或者短于擬申請簽注的有效期。 4、往來港澳通行證個人關鍵身份信息變更(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變更,申請人面像發生較大變化,申請人手指傷病痊愈可以采集指紋,申請人已采集指紋的手指指紋損壞等)。 5、申請人補充申請使用港澳自助通關功能。 6、本式往來港澳通行證內頁用完。 |
申請表格 | 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樣表) 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關于同意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 關于同意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樣表) |
申請受理機關 | 各區公安分局出入境科。 |
決定機關 |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 |
程序 | (一)申請人提交申請。 (二)受理申請。 (三)后臺錄入及復核校對資料。 (四)審批部門審批。 (五)上送制證。 (六)發證。 |
時限 | 首次、重新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 10個工作日;持證申請簽注,5個工作日。公安機關認為需發函核查或調查的,發函核查或調查時間不計入承諾的辦結時限。 |
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 | 已滿16周歲的簽發10年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未滿16周歲的簽發5年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港澳探親簽注:分為1年多次有效簽注(香港)、3個月一次有效簽注及3個月多次有效簽注。 |
法律效力 | 經審批同意簽發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相應簽注。 |
收 ⊙ | 往來港澳通行證,每證100元;多次有效簽注 ,100元;一次有效簽注,20元。 |
年審或年檢 | 無年審 |
網上預約 | 網上預受理 |
網上受理 | 無 |
狀態查詢 |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便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