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會保險多繳多得的原則,職工月繳費基數上漲,個人繳費增加的同時單位為個人繳費也會增加,每月養老個人賬戶、醫保個人賬戶的入賬金額也會增長。當年個人繳費基數按職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性收入確定。個人繳費基數的上限和下限,根據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和60%相應確定,其數值根據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按四舍五入原則先進到角再進到元。每年繳納基數雖然有所變化,但是社保的繳納比例還是和之前相同,我們在繳納社保時,養老保險按照企業20%,個人8%的標準進行繳納,醫療保險按照企業10%,個人2%的比例繳納,失業保險按照企業1%,個人0.2%進行繳納,工傷保險及生育保險則由企業全額進行購買,購買比例分別為2%、0.8%。一般在購買社保時,醫療保險對應的會有4個繳納檔次,四個檔次從低到高分別繳納的比例為繳納基數的40%、60%、80%、100%,因此我們在繳納社保時繳納的最低標準就是按照40%繳納醫療保險,并且繳納基數為當地規定的最低繳納基數。那么2019年甘肅社保繳費基數和比例是多少?本文小編帶你一起了解甘肅社保繳納比例、甘肅社保繳納標準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去年5月26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從3月1日起,我省調整失業保險費率,統一由3%調整為2%。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1.5%、職工個人按照本人工資的0.5%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個人繳納費率下調一半。
今年2月25日,國務院決定將失業保險費率由3%統一降至2%,單位和個人繳費具體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慮提高失業保險待遇、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等因素的基礎上確定。4月23日,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地方稅務局聯合下發《關于調整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全省失業保險費率統一由3%調整為2%,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1.5%、職工個人按照本人工資的0.5%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個人繳納費率下調一半。
此次失業保險費率下調將減輕企業與職工負擔,有效促進企業轉型升級。此外,雖然失業保險費率下調,但參保職工失業保險待遇并不變。
據悉,從7月1日起,我省將再次調整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調整后全省失業保險金一、二、三、四類地區月發放標準分別達到每人每月1081元、1009元、936元、879元。其中,蘭州五區及新區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將上調至1081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