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社保降費方案發布個人繳費比例降至0.3%
2017年5月18日,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陜西省財政廳、陜西省地方稅務局聯合發布《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率的通知》(陜人社發?2016?19號),經省政府同意,明確階段性降低陜西省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率有關事項。
一、失業保險。全省統一將失業保險費率由國家規定的2%降至1%,其中: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由1.5%降至0.7%,個人繳費比例由0.5%降至0.3%。期限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二、工傷保險。各地在繼續嚴格落實人社部、財政部《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1號)和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轉發人社部、財政部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進一步加強基金管理的通知》(陜人社發?2015?66號)規定費率的基礎上,根據2015年底各統籌地區工傷保險基金結余情況,再進行分類調整:
1、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25個月及以上的統籌地區,在行業基準費率的基礎上下浮30%。期限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2、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25個月以下的統籌地區,按照國家和我省浮動費率政策執行。
3、陜西煤業化工集團、中鐵一局集團、陜西省電力公司、陜西西延鐵路公司等工傷保險省級統籌行業,其工傷保險費率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按上述規定審核批復后執行。
三、生育保險。各地要繼續嚴格落實人社部、財政部《關于適當降低生育保險費率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0號)和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轉發人社部、財政部關于適當降低生育保險費率的通知》(陜人社發?2015?59號)規定費率。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超過9個月的統籌地區,須將費率調整到0.5%以內,并在此基礎上下浮50%。期限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四、工作要求。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是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各市(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政策,夯實工作責任,真正支持企業發展。要加快實施社會保險全民參保登記計劃,全力做好參保擴面工作,實現各類人群全覆蓋。要加強社會保險基金征繳,做到應收盡收,確保參保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標準不降低和待遇按時足額支付。要加大政策宣傳,提高政策知曉度,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各市(區)具體調整費率方案,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并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備案。
各市(區)在費率調整政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省人社廳反饋。
在列出統計數據的173個國家和地區中,中國的社保費率排名13。當前我國社會保險五險費率合計為39.25%,其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28%(單位20%+個人8%),基本醫療保險8%(單位6%+個人2%),失業保險2%,工傷保險0.75%,生育保險0.5%。在這中間,養老保險費率偏高較為突出。曾有以北京平均工資計算一人一生需繳社保費用,結果顯示五險一金占月薪比例約為46%,企業與個人繳費逾百萬元。
“從長遠來看,社保降費是一個正確的方向。”在北京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主任鄭偉看來,社保費率降低,不僅是降低企業成本的要求、是供給側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提高社保制度合理性的大勢所趨。
降費不影響個人待遇
“從目前來看,降費無論對基金收支平衡,還是對個人待遇發放都不會造成影響。”鄭偉進一步解釋稱,當前“五險”基金征收與待遇發放兩者并不直接掛鉤。社保待遇發放高低,主要取決于國家和各地已制定的待遇計發或報銷管理辦法,除部分基礎養老金待遇外,其他社保待遇與繳費費率高低并不直接相關。
記者采訪了解到,此次多地調整的養老保險費率,僅涉及企業繳費部分,個人繳費比例并未調整,不會影響個人賬戶養老金收入。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此前也表示,考慮到維護參保人依法享有的保障待遇,在一些統籌地區階段性地適當降低費率,并且主要是適當下調單位費率的情況下,在當期征繳收入大于支出,或依靠財政補助或動用基金累積結余可確保基金收支平衡的條件下,可以不降低個人的有關險種的保障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