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省人社廳召開新聞媒體通氣會,通報我省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率政策,并接受媒體采訪,就有關政策進行深入解讀。
按照人社部、財政部《關于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6號)要求,為降低企業成本,增強企業活力,經省政府同意,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地方稅務局聯合印發了《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率的通知》,決定從7月1日起階段性降低全省失業、工傷、生育三項社會保險費率,預計可降低企業成本約32.5億元。
失業保險。全省統一將失業保險費率由國家規定的2%降至1%,其中: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由1.5%降至0.7%,個人繳費比例由0.5%降至0.3%。期限為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工傷保險。各地在繼續落實人社部、財政部《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和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轉發人社部、財政部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進一步加強基金管理的通知》規定費率的基礎上,根據2015年底各統籌地區工傷保險基金結余情況,再進行分類調整:1、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25個月及以上的統籌地區,在行業基準費率的基礎上下浮30%。期限為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2、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25個月以下的統籌地區,按照國家和我省浮動費率政策執行。3、陜西煤業化工集團、中鐵一局集團、陜西省電力公司、陜西西延鐵路公司等工傷保險省級統籌行業,其工傷保險費率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按上述規定審核批復后執行。
生育保險。各地要繼續嚴格落實人社部、財政部《關于適當降低生育保險費率的通知》和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轉發人社部、財政部關于適當降低生育保險費率的通知》規定費率。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超過9個月的統籌地區,須將費率調整到0.5%以內,并在此基礎上下浮50%。期限為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據悉,我省從7月1日起,已率先在全國將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率降低一半,6月30日即將執行到期。該項惠民政策實施以來,共降低企業成本38.8億元。其中,失業保險費率,由原3%降至1.5%,比國家規定的費率低0.5個百分點,兩年來,共減輕企業和職工負擔約30億元。此次全省失業保險費率統一在已降1.5個百分點基礎上,再次降低0.5個百分點,由現行的1.5%下降至1%,降費后,全省失業保險費率為全國最低。此次階段性降低全省失業、工傷、生育三項社保費率,預計可降低企業成本約32.5億元。
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是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文件要求各市(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政策,夯實工作責任,真正支持企業發展。要加快實施社會保險全民參保登記計劃,全力做好參保擴面工作,實現各類人群全覆蓋。要加強社會保險基金征繳,做到應收盡收,確保參保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標準不降低和待遇按時足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