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西安:社會保險異地轉移接繼問題
在陜西省以外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可以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文件規定轉入陜西,轉移的金額包括12%的統籌基金和8%的個人繳費部分。按照文件規定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到陜西后,要及時到有關單位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如果有工作單位,請將個人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資料遞交到單位社保經辦人或人力資源部門即可,沒有工作單位,可到西安的人才市場或職業介紹服務中心聯系接洽)。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財政部《關于印發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191號),明確城鄉各類流動人員按照現行規定相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新就業有接收單位的,由單位按照《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參加新就業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無接收單位的,個人應在中止原醫療保險關系后的3個月內到新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按當地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并參加新就業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由新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不再享受原就業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建立個人賬戶的,個人賬戶原則上隨其醫療保險關系轉移劃撥,個人賬戶余額(包括個人繳費部分和單位繳費劃入部分)通過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轉移。由于我省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市級統籌,具體轉移接續相關事宜請到當地人社部門或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咨詢辦理。
單位、職工在省內跨統籌地區轉移或轉往省外時,失業保險關系隨之轉移,失業保險費不移轉。轉出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轉出單位或職工開具失業保險遷轉證明。轉出單位或職工應在60日內持證明到轉入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接續手續,按轉入地經辦機構的繳費基數,自轉出地停止繳費的當月起繳納失業保險費。失業人員跨省遷轉的,失業保險關系應隨之轉移,失業保險費也一同轉移。需劃轉的失業保險待遇包括失業保險金和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其中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按其應享受失業保險金總額的1/2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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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力爭實現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無障礙轉移接續
現在是人員流動越來越快,但社保體系接續卻是個難題,特別是跨地區之后,往往要跑很多路、填很多表。在陜西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開幕大會上,陜西省代省長婁勤儉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陜西省將力爭實現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無障礙轉移接續。
報告中說,陜西省今年堅持將新增財力和財政支出的80%用于改善民生,持續推進重大民生工程。按照擴面提標的要求,切實做好各項利民惠民工作。
進一步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
力爭實現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無障礙轉移接續,探索建立企業職工"五保合一"統一征繳機制,全面推進職工異地就醫即時結算,擴大跨省就醫結算范圍。增強社保基金籌資能力,建立兼顧各類人員的保障待遇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并向建國初期參加工作的老職工和科技人員傾斜,將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
繼續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
續建保障性住房62萬套,新開工33.7萬套,并在住房分配、有序退出和社會化管理方面探索新路子。
積極推進陜南陜北移民搬遷和連片特困地區的扶貧攻堅
堅持80%以上的集中安置率,提高上樓居民補助標準,完成陜南搬遷6萬戶、22.8萬人,陜北搬遷1.6萬戶、6萬人。全省實現90萬貧困人口脫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