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4月1日-3月31日的社保繳費基數。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16353元,下限為3271元。單位繳費基數按單位內個人月繳費基數之和確定。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設為12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區縣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應上述繳費檔次;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金額不超過最高繳費檔次標準。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標準和個人繳費標準按照參保人員的不同年齡分段確定。非城鎮戶籍的外來從業人員根據規定參加本市養老、醫療和工傷三險的,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為7%(單位按6%,個人按1%)。
此外,按照《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規定,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并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原參加小城鎮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其具有本市戶籍的從業人員根據規定至3月底過渡期已滿,單位和個人的繳費基數和比例在本標準執行期內按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相關規定執行。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所需費用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個人不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