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充滿意外,即便是沒有意外,生老病死也是大家都能理解的常態,所以購買對應的保險是十分必要的。在我國,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國家制定了相關法律,規定公司必須為其員工購買五項保險。
山西下調失業保險費率
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出通知明確,全省行政區域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的3%降至2%,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由現行的2%降至1.5%,個人繳費比例由現行的1%降至0.5%。
失業保險費率下調一個百分點,對參保對象來說意味著什么?舉個例子,以月薪3000元的職工為例,費率下調1%,每月該職工的單位和該職工本人,共少繳費30元,全年下來就是360元。如果企業有100人,將直接為企業減負3.6萬元。此舉也將惠及我省407.6萬失業保險參保人群。
公司應該為員工繳納哪些保險
根據《勞動法》第70條規定,社會保險項目主要包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五個項目。
1、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2、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而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勞動者及其遺屬能夠從國家、社會得到必要的物質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3、醫療保險分為基本醫療保障跟社會醫療保障。
4、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社會保險立法,對生育職工給予經濟、物質等方面幫助的一項社會政策。
5、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
在實踐中,仍然有不少公司頂風作案,不給員工繳納保險,對于這種現象社保部門一定要嚴厲打擊,勞動者自身也應該勇敢應對,畢竟一味的息事寧人不但不能解決問題,還可能被得寸進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