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出通知明確,全省行政區域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的3%降至2%,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由現行的2%降至1.5%,個人繳費比例由現行的1%降至0.5%。
失業保險費率下調一個百分點,對參保對象來說意味著什么?舉個例子,以月薪3000元的職工為例,費率下調1%,每月該職工的單位和該職工本人,共少繳費30元,全年下來就是360元。如果企業有100人,將直接為企業減負3.6萬元。此舉也將惠及我省407.6萬失業保險參保人群。
我省失業保險費率下調,是為企業和職工減負,不會影響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人員的待遇水平。山西省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主要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來確定。最短的可以領取3個月,最長可以領取24個月。現行全省城鎮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為,每人每月一類地區 930元,二類地區860元,三類地區790元,四類地區720元。其中,已經實行市級統籌的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統一調整為每人每月930元。
誰能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要領取失業保險金需滿足三個條件: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經進行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具體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后,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以來,我省還利用失業保險基金幫扶穩定就業崗位。各市在確保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失業保險基金不出現缺口的前提下,使用失業保險基金,對困難企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上述兩項補貼,同一企業只能享受一項。對于困難企業組織職工開展在崗培訓的,企業在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的同時,還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的培訓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