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山西省就業服務局對外公布,失業人員可以享受六項失業保險待遇,并規定女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并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增發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據介紹,失業人員可以享受六項失業保險待遇: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的規定,對其家屬一次性發給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夫妻雙方均為失業人員、無法維持生活的,經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同意,在同時失業期間各增發本人一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女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并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增發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規定免費接受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指定機構提供的職業介紹、職業培訓服務。
其中,具備相應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比如,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