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目標,深化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推進素質教育全面實施,深化全面發展與個性發展相結合的育人觀,根據教育部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意見,2015年我校將繼續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工作,自主選拔分為卓越教師計劃和創新人才計劃兩類。
一、培養目標及選拔對象
“卓越教師計劃”以推進基礎教育改革發展,培養和造就未來的卓越教師和教育家為目標,選拔基礎扎實全面,具有一定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并樂教、適教、善教的優秀高中畢業生進入我校免費師范專業就讀。“卓越教師計劃”選拔對象限定生源地為上海市、浙江省和重慶市。
“創新人才計劃”旨在弘揚華東師范大學學術傳統與學術精神,選拔一批具有濃厚學術興趣、一定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將其培養成為具有廣闊學術視野和開拓創新能力的優秀人才。
二、招生計劃及報考類別
2015年自主選拔錄取計劃不超過學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其中“創新人才計劃”招生數不少于自主選拔錄取總計劃的80%。
考生不得兼報兩項自主選拔錄取計劃。考生報考時需選擇選拔類別和填報一個專業志愿。
表1:2015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專業情況表
計劃 | 類別 | 可選報專業 | 考核科目 |
卓越教師計劃 | 免費師范生 | 漢語言文學、英語、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地理科學、歷史學、思想政治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 | 語文+數學 |
創新人才計劃 | 文科一 | 漢語言文學、歷史學、哲學、法學 | 閱讀與表達 |
文科二 | 經濟學類、社會學類、人力資源管理、新聞傳播類、政治學與行政學、公共事業管理、行政管理、公共關系學 | ||
外語類 | 英語、日語、德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翻譯、漢語國際教育 | ||
理科一 | 金融學類、數學類、物理學類、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微電子科學與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教育技術學、軟件工程 | 數學與邏輯 | |
理科二 | 心理學類、化學類、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地理信息科學、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環境科學與工程類、生態學類 |
三、報名及考核錄取程序
1、報名條件: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報名條件資格并參加了2015年普通高考的應屆高中畢業生,且在興趣、特長、愛好、個性發展等方面具備明顯專業學習優勢或特長,或在課外學習、研究課程、學術探索、發明創造、文學創作等方面有突出才華并取得一定成果,并要求在高中階段獲得過下列獎項者:
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和信息學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省級決賽二等獎及以上;“上海市高中數學競賽”二等獎及以上;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全國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在“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上海市中學生作文競賽”總決賽中獲二等獎及以上。
2、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
考生須先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報名。報名時間為2015年3月1日—31日。
(2)郵寄材料:
完成網上報名后,學生還須向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提交以下書面申請材料。材料請用標準A4紙書寫或打印,并按以下次序排放(申請材料請勿裝訂,不要加裝各類訂書針、封面、封底、裝訂夾等,以免剔除時誤損申請材料):
①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申請表》,須有考生本人簽名確認和中學審核同意蓋章。
②考生手寫《自薦信》信一份,要求在普通A4紙上用藍黑色水筆手寫,內容不超過一個頁面。
③高中階段每學期期中期末成績(須注明單科滿分)、年級排名(按文理排名,如中學不提供排名請出具證明)、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會考)成績復印件。以上材料均須加蓋中學公章。
④考生在高中階段參加各類社會實踐活動情況,參加各類競賽獲獎證書證明以及其他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
以上材料必須確保真實有效,如發現不實情況將一律取消學生的推薦和錄取資格。
上述申請材料請務必于2015年4月2日前以EMS特快專遞郵寄出來(以郵戳日期為準),收件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干訓樓419室,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收,郵編200062。
(3)學校審核:
學校將根據考生報考專業情況,按專業類別組成由各學科專家組成的審核小組,根據考生提供材料情況,結合報考專業特色及培養要求,依據考生志愿表達、學業成績水平、他人認同程度與評價、社會實踐表現、特長展示和證明等材料,綜合評價,確定自主招生選拔資格合格名單。資格合格名單將在我校招生網站公示并報教育部高考陽光平臺公示。
(4)考生確認:
經教育部公示的審核合格的考生,須在2015年5月30日前在網上支付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報考費人民幣柒拾伍元(¥75)(收費依據:上海市財政局和上海市物價局公布的《上海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版)》第79條,按考試費每門26元,報名費25元標準)。付費成功后,考生可于2015年6月9日前在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并請中學蓋章確認。準考證為參加學校考核必須。
(5)考核安排:
筆試時間:2015年6月14日(一天)。
筆試科目:詳見《2015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專業情況表》。
筆試地點:詳見網上報名系統公告和準考證。
面試時間:2015年6月15日開始。
面試地點:詳見網上報名系統公告和準考證。
(6)自主錄取:
學校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綜合分,按綜合分成績從高到低、依據報考專業情況擇優錄取,并確定錄取專業和錄取條件。
獲得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考生的錄取條件為2015年高考文化投檔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當年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最后錄取名單將在我校招生網站公示并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7)高考錄取:
獲得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可參加由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安排的自主招生高考志愿填報,未填報華東師范大學志愿考生作放棄處理。
我校最終將根據我校公示的自主選拔錄取名單、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提供的填報志愿名單和考生2015年普通高考成績情況,依據自主選拔錄取條件,按專業進行錄取,最終錄取名單也將在我校招生網站公示。
四、招生選拔監督機制
1、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招生簡章、實施辦法和錄取結果等均由校招生委員會審核批準。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21-54344651。
2、選拔錄取實施中做到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
3、對自主選拔錄取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第36號令)嚴肅處理。對有違規行為的學生,取消其自主招生錄取資格,已經錄取的則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