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有一個非常可笑的現象,有人訂制度,沒有人管制度;學人家搞企業文化,編企業文化手冊,沒有人管理企業文化。同邯鄲學步一樣、與東施效顰無異。制度虛設、文化虛喊成了常態。
任何事情都有例外。真還不能一概而論。說中小企業制度虛設也不全對,至少處罰制度都在執行,而且執行得有過之而無不及。什么意思呢?本來制度規定某種違紀行為罰款二十元。可能上司高興時,他一分錢也不罰你;碰到他不高興時,同樣的違紀行為,他可能罰你五百元甚至上千元。總之處罰金額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他做不出的!
既然有這樣嚴格的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應該很有力度啊?!問題就出在這里,處罰“隨心所欲”,制度執行不也要“隨心所欲”?看人下菜的管理,上司一旦做出榜樣,下面一定有樣學樣。在這里用“上梁不正下梁歪”來形容最恰當!制度有人執行,下面不一定都跟著執行;制度有人帶頭破壞,下面一定跟著胡來!這就是墨菲定律所揭示的規律:可能發生而不應該發生的事情,它一定會發生。更何況,沒有監督管理的制度,它怎么可能得到順利貫徹執行呢?
我這里把制度和文化(這里是指企業文化)放在一塊,也有很多人不理解。他們說制度和企業文化怎么扯在一起了?這也難怪,做慣了表面功夫,搞慣了口號文化的企業,管理人員怎么能正確理解企業文化的內涵和組成部分?
制度本身就是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文化影響或決定制度的內容,制度反過來加強企業文化的地位、增加企業文化的影響力。二者天然地就是連在一起的,任何人想分也分不開。
訂制度就要規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這項工作應該怎么做、那項工作應該誰負責。而這一切所依據的標準就是企業文化,就是企業文化的價值觀念體系。制度制訂完善了、執行到位了,企業員工的行為方式統一了,思想認識提高了,反過來,企業文化的影響力、作用力就更大了。制度、流程、標準的制訂過程,就是企業文化豐富完善的過程。企業文化影響、滲透,就是制度得以貫徹執行的保障。制度與文化是相輔相成、互相影響、相互促進的。
明白了制度與企業文化的關系還不夠。企業管理人員還得明白制度的內涵、制度的主要形式。在這里,制度無疑是一個概括性很高的詞匯。它包括我們通常所說的規章制度,類似國家憲法、刑法等等,也包括依據規章制度制訂的流程、標準、規范、規定在內,類似國家法律法規的具體條例、細則。這些規章制度如果沒有一個專門的部門管理,沒有專人來組織、監督、檢查、總結、完善,任由各單位各部門自行解讀、自行設計或自行掌握執行標準,能行嗎?各自為政也與此關系極大。
制度要可行,就得符合企業文化的核心價值觀和理論體系;制度要規范,就得有專人管理;制度要發揮作用,就得有專職部門跟蹤落實。故此,我倡議企業把制度和企業文化放在一個部門,設置專門崗位管理。
我的提議得到了所服務企業管理層的認可。我感到由衷地喜悅。同時我也希望所有制度虛設、文化虛喊的企業趕緊設立制度文化管理部,讓你的企業制度真正得到貫徹執行、企業文化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