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國兩會關于下崗職工退休話題議案提案解讀,兩會下崗職工退休相關提案
主題:關于4050下崗職工提前退休政策和建議
90年代末期以來,國內興起了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民營化改制浪潮。民營化改制導致的大量下崗失業職工,生活陷入困境,異常艱難。全國由此產生的下崗失業職工是一個龐大的弱勢群體,這數千萬人涉及到數千萬個家庭,直接間接波及到上億人。下崗失業職工生存遇到的嚴峻挑戰,他們“真窮、真苦、真可憐”的生活狀況,卻被完全忽視了。其原因,就是真相被一層層嚴嚴實實地掩蓋著。鑒
于此,我們鄭重地向“兩會”簡要反映有關情況并提出建議。
一、公有制企業改制對待職工的做法
地方公有制企業改制對于職工的處理,一般的做法是,除了少數工齡滿三十年或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人實現內部退休,每月可領取二三百元(各地有差異)的內退工資之外,其他人無一例外地被“買斷工齡”,即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后,統一解除勞動合同。“買斷職工工齡”一般是按原有企業留存資產和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確定工齡標準。各地政府部門把實際上與“裁員”區別不大的“買斷職工工齡”,稱之為“安置職工”。其實,眾所周知,公有制企業民營化改制基本上沒有安置職工,即并未重新安排就業。
在公有制企業改制過程中,原職工在政治上沒有受到尊重,過于微薄的經濟補償,根本不足以真正補償他們長期以來為國家現代化建設作出的貢獻。
二、下崗失業職工的生活困境
公有制企業民營化改制之后,原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職工,除極少數符合內部退休條件的職工尚有生活保障外,其他職工全部失業。這些失業職工中,很小的一部分年輕、有技術、學歷較高的人比較容易“再就業”。購買公有制企業的民營企業主一般是收購原國企最核心的有效資產,所需員工數量很少,因此原職工在改制之后的民營企業就業者所占比例很小,而且,一般情況是,在勞動強度增大、勞動時間延長的情況下,職工工資和福利待遇與在原公有制企業相比,反而有所下降。
其他下崗失業職工,特別是占多數的女職工年過40歲、男職工年過50歲的“4050”人員,陷入了非常嚴峻的生活困境。長期以來,這些人數多達數千萬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職工,是工人階級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曾經為作出巨大的歷史性貢獻,表現了工人階級偉大的奉獻精神和優良品質。這些同志以廠為家,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是他們賴以安身立命的家園。雖然工作期間工薪待遇一直低廉,基本上僅夠當時養家糊口,一般是沒有積蓄的,但是只要積極認真、遵紀守法,就不會有失去飯碗之憂。因此,他們始終充滿著主人翁自豪感,以樂于奉獻、艱苦創業的精神為社會所公認。然而,正是這些的生力軍,在把自己生命中最美好的歲月獻給祖國的之后,他們被改制拋向社會自謀職業。
下崗失業職工在勞動力市場競爭十分激烈,連剛走出校門的大學生都面臨就業難的境況下,“再就業”之路異常艱難。他們到勞務市場找職業沒有任何優勢,論體力、精力比不上進城的農民工,論文化比不上待業的大學生,只能應聘一些報酬最低條件苛刻的崗位:更夫、衛生員、護理員等,沒有正常休息日。事實上,只有極少數“幸運者”有從事清潔工、綠化等“公益性崗位”和家政服務之類工作的機會,而多數人面臨四處碰壁的極度窘境,為了溫飽,每天四處凄惶奔波,以求獲得偶爾打幾天零工的機會。一些下崗失業職工只能靠拾荒勉強度日,一些下崗失業女工甚至被迫從事色情業以維持全家人生計。尤其是一些職工夫妻雙雙下崗失業后,生活困難更大,“貧賤夫妻百事哀”,因此家庭不和、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現象比比皆是。
在比較穩定的經濟來源斷絕之后,下崗失業職工還要自己交納每年四五千元并不斷上漲的社保金(養老金和醫保金),還要養家糊口,并有可能遇到家人就醫、孩子上學成家、住房改善等特殊情況需要開銷。其生活之艱難可以想見。這些年來,這些原國企職工居住在被人稱之為“貧民窟”的職工生活區,居住在原國企生活區的狹小的住房里,艱難度日,無人問津,喊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他們在生存線上苦苦掙扎著,不但生活極其艱難,而且普遍受到社會的蔑視與欺凌,精神創傷非常嚴重。近幾年,黨和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惠民政策。諸如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漲工資、提高養老金標準、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等等,但是幾乎全都與下崗失業職工沒有直接關系。他們是一個完全被社會遺忘、冷落的龐大群體,他們的生活境遇實際上已經遠不如大多數農民和農民工。
三、關于下崗失業職工問題的建議
鑒于下崗失業職工在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改制中遭受的極不公平待遇,鑒于他們的實際生活困境和他們長期以來的共同訴求,我們鄭重提出如下建議。
(一)希望各級黨委和人民政府認真關注下崗失業職工這個人數眾多的龐大群體,關注他們艱難的現實處境,關注他們在生活上面臨的各種困難和嚴峻挑戰。建議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政府成立專門機構,出臺統一的政策措施,研究處理下崗失業職工問題。深入下崗失業職工群體進行切實調研,有針對性地制定出臺有關政策,使他們也有機會分享改革開放的成果和黨的惠民春風。鑒于他們在中作出的巨大貢獻,區分各地不同情況,制定適當標準,對他們在國企改制中付出的巨大犧牲進行合理的經濟再補償,把他們從生活的泥沼中拯救出來。
(二)鑒于他們不堪每年交納社保金的重負,根據原職工年齡大小和工齡長短,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交納社保金,直到退休。下崗失業職工男,年滿50歲,工齡滿30年以上,可以提前退休。女,年滿45歲,工齡滿25年以上,可以提前退休。
2016兩會下崗職工提前退休政策規定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工人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無論是現在從事這類工作或者曾經從事過這類工作,都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才能按照《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第(二)項辦理。
(一)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的;
(三)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八年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1月17日6號公告相關規定,機關、企事業單位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正式辦理提前退休手續的個人,按照統一標準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員支付一次性補貼,不屬于免稅的離退休工資收入,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下崗職工是現階段全國最大、最突出的困難群體,比照此項規定,在提前退休政策上,作為特殊困難群,應給予特殊優待,以解決他們不能自立的溫飽狀況。
下面就如何解決大齡下崗職工現實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主要從三個方面解決:一是有條件的發放生活費,二是達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選擇退休,三是達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齡個人勉繳養老金。
提前退休分為“提前準退休”與“正常提前退休”兩個退休段:
▲男、年滿50歲,工齡30年以上的,為“提前準退休”年齡段;
▲男、年滿55歲,工齡15年以上的,為“正常提前退休”年齡段;
▲女、工齡30年以上,全日制畢業包分配的大學本科生工齡26年、專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為“提前準退休”年齡段;
一、有條件的發放基本生活費。
下崗職工(男、女)工齡達到30年以上,全日制畢業包分配的大學本科生工齡26年以上、專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領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費,達到“提前準退休”年齡段后,本人可以自行選擇退休,或選擇不退休;
若本人選擇提前退休的,停止發放基本生活費,按其退休工資發放。
若本人愿意拿基本生活費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費自行停止。
二、自行選擇提前退休。
1、關于男性提前退休。
(1)、男性選擇“提前準退休”年齡段退休的,既年齡50歲-54歲之間,退休工資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前退休之規定按月納稅,年齡達到55歲后,退休工資不再納稅。
(2)、男性按“正常提前退休”年齡段退休的,即55歲以上退休的,退休工資不再納稅。
(3)、男性選擇60歲正常退休的。基本生活費一直發放到正常退休為止。
2、關于女性提前退休。
(1)、女性選擇“提前準退休”年齡段退休的,退休工資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前退休之規定按月納稅,年齡達到50周歲,退休工資不再納稅。
(2)、女性退休50歲,工齡15年以上法定退休政策不變。
3、未達到提前退休年齡,患有癌癥及其他絕癥,或者因致殘失去完全行為能力的,工齡達到15年以上應準許退休。
三、退休時個人勉繳養老金,即養老金由國家和地方財政承擔。
四、“下崗職工提前退休”政策上應特殊優待。
一是下崗職工買斷工齡補償少,10年來給國家和社會承擔了必要的義務;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提前退休,沒有經過下崗途徑,直接提前退休,并且提前退休補償亦高于下崗職工,因此,對下崗職工有條件的發放生活費和提前退休,并相應縮短工資納稅義務,也是一種特殊時期的補償和優待。
二是男性60歲退休,是國家50年代退休制度,是正常上班到齡退休制度的歷史規定,而對于現階段無任何資金來源的下崗職工來說,自行選擇提前彈性退休,也是對過去退休制度缺陷的彌補。
三是發放生活費和自行選擇提前彈性退休,可以有效的解決下崗職工不同實際困難的各個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