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小編整理了吉林水利電力職業學院新生轉專業申請條件和時間,供各位考生家長參考。
一、吉林水利電力職業學院新生怎么轉專業
吉林水利電力職業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四章 轉專業與轉學
第十一條 學校按規定辦理學生轉學、轉專業事宜,并堅持公開、公平的原則。因社會人才需求狀況發生較大變化,學校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調整相關學生所學專業和專業方向,或辦理學生轉學。
第十二條 學生因患病、家庭特殊困難或學校專業培養條件變化等原因,不宜在本校繼續學習的,可申請轉學。因病需要轉學的學生,應提供鄉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以“特殊困難”為由申請轉學的學生,一般僅限于家人需要學生就近照顧,需提供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的證明材料、家人病情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以證明該生確實需要回到家庭所在地高校學習。
第十三條 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績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三)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四)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五)無正當轉學理由的。
因學校培養條件改變等非學生本人原因需要轉學的,學校應當出具證明,由吉林省教育廳協調轉學到同層次學校。
第十四條 申請轉入我校的學生,由教務處負責審核轉學條件及相關證明。符合轉學條件和學校培養要求,且學校有培養能力的,填寫《吉林水利電力職業學院學生轉學申請表》,并由教務處報主管校長提交領導班子會審議。審議通過后由校長簽署接收函,并在學校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確定無異議的,按吉林省教育廳規定辦理備案手續。學生在轉入手續辦理結束后,方可辦理相應手續進入我校學習。
第十五條 申請轉出我校的學生,由本人填寫《吉林水利電力職業學院學生轉學申請表》,院(系)對學生轉學申請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并召開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是否同意學生轉出。同意轉出的,憑接收學校出具的接收函及相關證明材料,由教務處審核后報主管校長提交領導班子會審議。審議通過后在學校公示5個工作日,確定無異議的,按吉林省教育廳規定辦理備案手續。學生在轉出手續辦理結束后方可離校。
第十六條 轉學學生的相關證明材料一式四份,除學校留存外,同時報轉入和轉出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缡∞D入我校的學生,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吉林省教育廳學生學籍管理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后辦理轉學手續,須轉戶口的由吉林省教育廳將有關文件抄送我校所在地公安機關。
第十七條 學校對轉入我校的學生將在轉入后1個月內進行資格復查。發現違規行為的,將取消其轉學資格。
第十八條 學生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或因其他原因不宜在原專業學習的,可申請轉專業。
第十九條 原則上學生學習成績特別差(有三科以上補考)的不得轉專業,原則上學生有受到學校處分的不得轉專業,原則上學生綜合考評不合格的不得轉專業。
第二十條 轉專業工作學校每年集中受理一次。每名學生只能轉一次專業。5月上旬,學校啟動轉專業工作,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填寫《吉林水利電力職業學院大專學生轉專業審批表》,每名學生只能選擇報轉一個專業,在規定的時間內交所在的系(部),逾期不予受理。5月中旬,各系(部)向教務處報送當年可接受轉專業的專業名單、各專業可轉出和轉入的學生名單和符合要求的材料。5月下旬,教務處匯總報主管領導提請領導班子會議審批后,在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
第二十一條 審批通過的轉專業學生必須參加原專業當學期的期末考試。
第二十二條 學生處統一辦理獲準轉專業學生學籍異動手續,從下一學年開始進入新專業學習。
第二十三條 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必須按新專業的培養計劃完成學業,畢業資格按轉入專業的要求審核,學費收費標準也按轉入專業的標準收取。在原專業修讀的相近課程經轉入系(部)同意并報教務處審核后可以充抵新專業的課程,學生轉入新專業的第一學期應當完成前修課程的認定。
二、轉專業對學生個人的利弊
1、轉專業的好處
有些同學為了能夠順利進入理想的大學,選擇了服從調劑或者填報了冷門的專業,實際上對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并不感興趣。那么就可以選擇轉專業,去學習自己真正喜歡或者感興趣的東西。
2、轉專業的弊端
①學習壓力大。想要轉專業的同學不僅要學好當前的專業內容,將要轉去的專業知識也要學習,而且還不能有掛科的情況,這樣一來學習壓力就會變得非常的大。所以轉專業并非易事,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能否成功也是未知數。
②所轉的專業也不一定適合自己。有很多同學在轉完專業之后發現新專業還不及自己之前的專業,甚至有的同學仍然覺得這個專業不適合自己。
轉專業不是小事,大家一定要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職業規劃等多方面綜合考量,還要充分調研目標專業的情況,做好充足的調查后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