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專業對于大學生來說是一個比較普遍的現象,但在決定轉專業之前,應仔細思考自己的動機和目的,明確為什么要轉專業以及轉去哪個專業,此外,還需要了解目標專業的相關信息,包括該專業的學科體系、培養目標、課程設置等,確保自己對目標專業有清晰的認識,以下小編整理了長春早期教育職業學院轉專業等相關內容參考。
一、長春早期教育職業學院什么時候可以轉專業
轉專業時間大都安排在大一下或大二初,到了轉專業的時間學院自會在群里或學校官網通知,部分院校轉專業只能轉一次,有的可以寫兩個想轉的專業,具體時間以學院通知為準。
剛進大學對自己的專業不滿意想要轉專業。在一年的學習中就沒有剛開始時那種轉專業的強烈欲望一定要在思慮清楚的情況下進行專業轉換。
二、長春早期教育職業學院轉專業的條件
轉專業條件
第四條 學生原則上按錄取專業就讀,確因個人興趣、專長或身體等原因需轉專業者,可在規定時間內,按程序提交申請。無特殊理由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一)在學習期間,對擬轉入專業有興趣和專長,且在擬轉入專業或專業大類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
(1)在校級或省級及以上政府部門舉辦的學科競賽中獲獎(一等獎排前5名、二等獎、三等獎排前3名)。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刊物發表與擬轉入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需提供原件)。
(3)以成果第一完成人身份在市級及以上正式刊物發表與擬轉入專業相關的作品;或在省級以上作品展中展覽作品。
(4)在擬轉入專業相關領域自主創業、成立技術公司,并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有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
(1)退役復學的學生需要轉專業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2)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病癥或生理缺陷(不包括不符合招生體檢條件的新生和休學學生),經學校指定的三級甲等及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由學校根據其身體狀況,確定轉入專業;
(3)學生休學或保留入學資格后復學,學院已無學生原所學專業或無原錄取專業,可申請轉入相關或相近專業。
(三)表現良好,且第一學期考試課程平均成績符合轉專業要求。
第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轉專業:
(一)從外校轉入我校學習;
(二)新生入學未滿1學期,畢業學年學生;
(三)在校期間尚有所修公共必修課不及格;
(四)已在所轉專業學習;
(五)受記過(含)以上處分,且尚未解除處分;
(六)正在休學、保留學籍或需作退學處理;
(七)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培養或屬于提前批招生(以當年招生計劃為準);
(八)單獨考試、單獨錄取的特殊招生類專業;
(九)為轉專業提供虛假材料,徇私舞弊。
第六條 藝術類、體育類等特殊專業不能與其他普通專業互轉;文、理科專業間原則上不得互轉(文理兼招專業除外)。
第四章 轉專業程序
第七條 每學期末至第二學期初集中辦理。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每年1月,各教學單位根據各專業學生人數、教學資源和教學條件,向教務處報送各年級各專業的轉入、轉出控制數(見附件1)、提出轉專業工作方案(含對轉出學生的審核辦法和對轉入學生的考核要求與考核方式)。轉專業工作方案經教務處審核后在校園網公布。
(二)每學年第二學期開學第1周,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向所在教學單位提出轉專業申請,填報《長春早期教育職業學院專業調整申請表》(見附件2)。各教學單位院長對轉專業申請進行審核,并將擬同意轉出學生名單匯總報送教務處(附件3),教務處審核、匯總后將名單分發給各教學單位。各教學單位轉出學生人數不得超過該專業轉出控制數。
(三)每學年第二學期開學第2周,申請轉專業的學生要主動到申請轉入教學單位咨詢相關工作安排。擬轉入單位對申請轉入學生的材料進行審核,并組織考核、面試,成績排序之后擇優確定轉入學生名單,并將擬同意轉入學生名單分專業報送教務處,各專業轉入學生人數不得超過該專業轉入控制數。對于以第四條第二款作為轉專業條件者,由教務處組織相關部門確定其轉入專業。
(四)每學年第二學期第3周,教務處匯總、審核各教學單位轉專業學生名單(附件4),報主管校領導審批后,在校園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學校發文公布轉專業結果,并辦理相關手續。公示有異議者,查實相關情況后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五)每學年第二學期第5周,轉專業學生憑學籍異動通知單到轉入學院報到、調整宿舍,并報學生工作部(處)、招生就業處和財務處備案。
第五章 轉專業學生的管理
第八條 在學院批準轉入新專業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參加原專業的學習及其一切活動。無故曠課、曠考或有其他違紀行為者,除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外,同時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第九條 批準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在按新專業的有關要求辦理手續、繳納學費后,方能注冊進入新專業學習。
第十條 學生轉專業后的管理:
(一)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原進校時編制的學號保持不變,學生證等證件應作相應變更。
(二)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按轉入專業調整宿舍。
(三)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其檔案與黨、團組織關系在辦理完學籍異動手續后1個月內,轉入單位應主動對接轉出單位辦理交接手續。
(四)學生轉專業后,嚴格按照轉入專業的培養方案審核畢業資格。轉入新專業后,課程考核按以下規定認定:
(1)在原專業已修讀通過,并列入新專業培養方案的同名或相近課程可免修,按新專業該課程的學分和原考核成績記入成績檔案;
(2)在原專業已修讀通過,但新專業不開設的課程,符合新專業培養方案關于選修課規定的,學生可申請作為選修課成績記入其成績檔案;
(3)在原專業未修讀,但新專業已開設的必修課,學生需隨該專業低年級學生修讀。
(五)各接收單位應及時做好所有轉入學生學籍資料的接收、建檔和相關管理工作,確保轉入學生學籍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規范性。
三、長春早期教育職業學院轉專業流程
在了解了學校的轉專業政策之后,就可以開始準備申請所需的材料了。一般來說,申請轉專業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轉專業申請表:申請表一般可以在學校教務處或者學院網站上下載,需要填寫個人信息、原專業、申請轉入專業等信息。
成績單:需要提供原專業的成績單,以證明自己在原專業的學習成績。
個人陳述:需要撰寫一份個人陳述,說明自己為什么想轉入新專業,對新專業有哪些了解和興趣。
推薦信:一般需要提供兩封推薦信,推薦人可以是原專業的導師或者教授。
提交申請的時間一般在規定的時間內,需要按照學校的要求將申請材料遞交到指定的部門。
參加考核
在提交了申請之后,學校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學生需要參加新專業的考核。考核的形式和內容以學校政策為準,一般會包括面試和筆試兩個環節。面試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對新專業的了解,筆試則主要考察學生對新專業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在參加考核之前,需要對新專業的基礎知識進行充分的復習和準備。
等待審批結果
在參加了考核之后,就需要等待學校和學院的審批結果了。一般來說,學校和學院會根據學生的考核成績和申請材料來決定是否同意學生的轉專業申請。如果申請被批準,學生就需要按照學校的要求進行新專業的學習和生活安排了。